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转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三个意见。其中明确要求,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应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显然,这样的制度安排目的在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由此我想到“灵宝帖案”:河南灵宝市青年王帅上网发帖揭露当地违法征地,当地警察千里迢迢赶到上海,将其“捉拿归案”。在舆论质问声中,灵宝有关部门终于以“证据不足”为由,8天之后把王帅释放。最近,王帅拿到了几百元的国家赔偿,部分相关办案人员和责任领导也已被处理。此案已尘埃落定,但值得反思的是,接访应达到什么效果?
在“灵宝帖案”中有这样一段描述:面对当地违法征地问题,王帅向各种有关政府部门投诉,但这些投诉都石沉大海。无奈,王帅只好求助于网络,一篇点击率突破50万次的帖子就此诞生。试想一下,如果王帅投诉不是“石沉大海”,而是“立即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如果接访者不是“无动于衷”,而是认真调查,拿出解决问题办法,及时向投诉者作出解释,还会有后来那么多“故事”吗?此案再次告诫我们,关键是“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否则,就算能坚持定期接访,也没什么意义,难免沦为又一种形式主义。
要使接访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还得用问责制破除行政依赖症。如今,不少人干事已养成一种恶习,就是无论什么事情,非得“领导发话”才肯干。小矛盾酿成大问题,往往都和这种恶习有关。破除此恶习,最需完善问责制:我们不能总是在舆论质疑讨伐声中迫不得已去问责,更要从制度设计层面使问责能尽量走在舆论监督前面。具体到接访,就不仅要规定“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而且要规定“没有着落、没有回音”应受到何种惩罚。接访过程和处理结果也应公开透明,接受投诉者和群众监督,便于及时问责。
温家宝总理曾说过,“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会让你坐在台上”。问题是,我们怎样使不把人民放在心上者无法坐在台上?刚性问责,就是个有效办法。如何检验问责是否具有刚性?一个重要方面便是,看其能不能做到尽量走在舆论监督前面。(刘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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