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四月二十九日电 (张杰)记者二十九日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通过四个月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福建省公安厅将建立健全必访对象、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征求意见、网上走访、执法办案回访、信访事项回访等六项制度,构建“大走访”长效机制,让走访常态化、制度化,成为全体民警的自觉行为。
按照上述制度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结对帮扶群众、生活困难的企业职工和弱势群体、困难企业、重大未破案件受害人、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失足青少年、在逃人员家属、重点工作对象、信访人员、公共复杂场所业主、因公负伤和生活困难民警、牺牲民警家属等十三种为必访对象。
福建省公安厅领导每年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定期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工作,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等到公安机关观摩和视察。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和城乡社区警务室要定期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等活动,向辖区各界群众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并及时加以整改落实。紧跟信息社会发展,适应更广泛、更多样人群的网上厅局长信箱、在线交流、网上派出所、虚拟警务室、警民联系QQ群、民警博客等信息化联系方式全面运用,方便群众办事和反映问题。各级一一0报警服务台和直接担任出警任务的单位每半年电话回访一定比例报警人或当事人。全面推行治安案件回访制度,逐步建立刑事案件立破案告知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提高民警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效能。
福建省公安厅要求各警种、各部门都要结合本职工作,制定操作细则,把走访活动与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情报信息工作、公安信访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宣传发动群众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保平安、保稳定、保增长、保民生、促和谐的目标要求。
据了解,从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开始的“大走访”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公安保卫工作落实。统计表明,今年第一季度“大走访”期间,福建全省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数同比上升百分之二十二;排查治安隐患二万九千多处,整治二万一千多处;交通和火灾事故数、死亡人数、财产损失数均下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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