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发布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定于2009年4月30日24时(5月1日零时)起取消省内全部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黑龙江省成为全国第二批7个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省份,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三年多。
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高志杰介绍,这次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全省共涉及132个项目、8342公里,需撤销收费站169个,涉及收费人员8800人。其中,省交通运输厅管理的站点59处、3446人;除不涉及黑河和大兴安岭外,其余11个地市管理的站点104处、5215人;农垦系统管理的站点6处、139人。为拉动内需,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省政府决定,佳木斯敖其湾等7条旅游收费公路,此次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一并取消收费。此项政策可为黑龙江省车主一年共节省约11亿元的费用。
省交通部门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0451—82300226,82300146。4月30日24时(5月1日零时)以后,在省政府公告取消收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通行费行为,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对这些公路上的收费设施原则上也要在15日内拆除。
根据国家规定,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经营性二级收费公路及城市道路,不在本次取消收费范围,全省共有4条经营性二级收费公路,分别是:七台河至密山段、哈尔滨至红星水库段、肇东至肇州界段、鹤岗至梧桐河段。仍然继续收取车辆通行费。经营性公路是指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记者 杨尚峰)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