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下滑,使许多昔日的“暴利行业”如房地产、矿业等都风光不再。但有一个暴利行业仍然高高在上,分外刺眼,那就是殡葬业。尽管就业形势紧张、百姓增收困难,被赋予公益性质的殡葬业似乎并没有放弃暴利的念头,相关改革似乎一直在进行,但民间“死不起”的感叹也一直在继续。
殡仪馆收费花样百出
有人做过这样一个统计,全国每年死亡约800万人,按每人最低丧事费2000元计算,每年全国殡葬业的市场最少为160亿元。如果加上骨灰存放、购买墓地等费用,总体“盘子”将超过千亿元。在坊间流传的“十大暴利行业”中,殡葬业总有一席之地,且一度排名前三。
半月谈记者从浙江杭州市殡仪馆了解到,关于殡葬的服务项目以及收费标准有上百项,其中必不可少的包括接尸车辆、消毒、追悼会礼厅、火化、骨灰盒、服务等费用,还有遗体化妆、灵堂布置、提供卫生棺、装饰鲜花等多项服务。各项服务又分若干档次,如接尸车辆费用从200元~500元不等,骨灰盒价格从300元~4万多元不等。
据初步计算,如果只选择必不可少的殡葬环节,选用其中中档价格的殡葬消费,杭州殡仪馆的平均殡葬费用为人均至少2000元。如果选择高档服务,殡葬费用在七八万以上也不稀奇。
以租用杭州市殡仪馆一个可以容纳70个人左右的中厅为例,每小时的收费为1000元,且强制性包含了2600元鲜花装饰费的附加条件,总计一个小时3600元。而租用杭州五星级酒店凯悦酒店内同等大小的会议厅,平均一小时收费1700元左右。也就是说,追悼会礼厅的价格是五星级酒店的2倍多。殡仪馆相关人员告诉我们:“杭州就一家殡仪馆,没得选择。这些价格都是物价局定的,不能还价。”
令人不解的还有如下荒唐的收费:将遗体抬上车或下车,要收“抬尸费”;骨灰盒底下,要花钱买包“护灵剂”;如果家属自己装骨灰,则要比工作人员代办多收1000块;一模一样的鲜花,花店里卖20块,殡仪馆卖60块……
浙江省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处长廖怀有告诉记者:“现在收费问题可能主要出在定价上。因为很多殡葬用品材质不同,像骨灰盒、鲜花都有不同的档次。我们虽然要求明码标价,但这些大多执行市场指导价,作为管理部门,我们不能直接干预定价。”
据调查,殡葬业存在收费名目多、乱收费、高收费、强制消费、服务态度差甚至殡仪馆工作人员索要“白包”等种种问题。帮助逝者安息的公益机构竟然成为“发死人财”的暴利行业!
行业垄断导致“黑色腐败”
据了解,早在2007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就公布了《殡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殡仪馆是提供遗体运送、冷藏、火化服务的公益性非营利机构。但是殡仪馆的行业垄断依然存在,高收费、乱收费现象有增无减。
浙江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吴勇敏认为,存在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行业垄断。“殡葬经营权和管理权甚至执法权都在一起,高度的垄断导致了种种问题,这是产生‘黑色腐败’的根源。”吴勇敏说。在如此集中的管理与垄断下,殡葬业逐渐形成了“你不火化不行,我罚你”、“不在我处火化不行,无他处”、“不在我公墓区葬不行,没处葬”的现状。有人调侃说:“买东西可砍价,吃饭可打折,就是殡葬不能讲价。”
据报道,民政部门曾回应称,殡葬行业具有公益性服务的特点,不具有充分市场化的特征。同时由于殡葬行业的特殊性,它不同于普通服务业可以遍地开花,它的规模由当地的人口火化率等条件硬性约束,是自然垄断的行业。云南昆明市民政局负责人则表示,殡葬业不能放开,“如果这一项的管理放开了,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就难免出现不严守规定随意火化死者遗体的事件,到头来会扰乱社会治安”。
但是,上述回答遭到了社会舆论的广泛质疑。事实上,我国在殡葬体制改革方面,近年来做了很多工作,对殡葬市场也有所放开。然而,相当数量的地方民政部门将“准入审批权”转化为“经营独占权”,使得殡葬业的垄断坚冰仍未打破。殡葬业还是垄断经营,其格局依然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就这样,殡仪馆由地方民政部门作为福利机构登记,民政部门自己收钱、自己管理,工商部门管不了;一些公墓也由地方民政部门出资兴建、销售和管理,仍然是自己收钱、自己管理自己。公益事业的管理者,事实上已经成为殡葬业暴利的最大受益者。
有意思的是,半月谈记者采访时,浙江省民政厅分管处室的负责人却称“浙江的殡葬业不可能有腐败”,也“不存在高收费、乱收费”。对此,浙江省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高波评论说:“让既得利益者自己来革自己的命,谈何容易?”
“管办分离”是关键
杨高波认为,打破殡葬行业垄断,恢复其公益性质,是每个百姓的迫切呼声。要破除殡葬业的行业垄断,最关键的是要权责对等,管办分离,引入外来资本,引导公平竞争。“目前的殡葬业市场还不是处于自由殡葬状况。正因为高度垄断,民间资本才难以进入。但殡仪馆不应该是‘独行侠’,也不应该是‘南霸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点加强外来资金准入条件的审查与监管,而不应以该行业的特殊性而限制其他投资者进行经营。”他强调,“还葬礼以市场,还殡仪以公益,这样才能真正打破殡葬业的长期垄断。”
在今年两会上,也有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尽快出台殡葬法来真正规范殡葬业,荡涤暴利。立法既要有权威性、指导性,又要防止“部门立法”之弊端。浙江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吴勇敏认为,民众要树立文明丧葬的观念。厚养胜于厚葬,应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丧葬事宜,莫追求门面,不盲目攀比。
据介绍,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曾将《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列入计划,今年又将其列入国务院一类立法计划。业内人士分析说,各地殡葬行业发展状况、经济环境、风俗习惯的差别,以及地方民政部门对于“市场主导”还是“政府主导”的态度差异,决定了新条例修订的艰难。
业内人士评论说,对于公益性的殡葬业的改革,相关部门对于这一行业的“放开”与否以及“放开”的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部门是否真正执政为民,取决于相关部门的勇气和信心。条例如何修改,公益性如何最大程度地体现,我们拭目以待。(张乐 商意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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