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规定,自2009年起吉林全省上下级法官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互派法官挂职锻炼工作。
据了解,互派法官挂职锻炼从优秀的中青年法官中产生,以处、科级后备干部和审判业务干部为重点,并采取分级实施的方式,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中级法院与基层法院互派法官挂职锻炼数量上相对均衡。根据工作需要,挂职锻炼的期限可为1至2年。法官挂职锻炼期间,根据所挂任的职务,履行挂职法院的岗位职责。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上下级法院互派法官挂职锻炼,主要是为了培养锻炼优秀中青年法官,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法院后备干部和审判专业型法官队伍。通过选派上级法院法官到下级法院挂职锻炼,可积累基层工作经验,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为基层法院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从而带动基层法院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记者周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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