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由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08年北京市公众责任险现状调研项目报告》中显示,目前北京市民公众责任险认知率不足25.3%。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在人流量较大的经营性公众场所,如电影院、酒吧等试行强制立法试点工作。
公众责任险是指对投保人在公共场合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保障的险种,如在营业期间的运动场所、娱乐场所,在施工期间的建筑、安装工程,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企业等,都可能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因而产生投保空间。在欧美发达地区,公众责任险已成为机关、企业、团体及各种游乐、公共场所的必须保障。
“调查显示82.5%的消费者认为北京市有必要强制推行公众责任险,可以保障消费者安全和利益。但是,2007年北京市公众责任险保费收入只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1.4%左右。”北京市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应该投保公众责任险的企业考虑到成本的因素,对于公众责任险仍然不重视。此外,由于公众责任保险开办时间短,保费低廉、承保分散、风险大,而且在技术、管理上对保险公司的要求较高,加之公众接受程度不够,有效需求不足,因此导致了责任险产品开发速度相对较慢。(记者杨汛 实习生吴迪)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