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中国反腐败机构存"条块分割"问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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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称中国反腐败机构存"条块分割"问题
2009年04月28日 09:15 来源:半月谈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被称为反腐“成功战略”的预防腐败,在地方挂牌后将进入纵深推进阶段。目前我国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可能存在哪些体制机制问题,如何确保预防腐败工作取得实效?半月谈记者专题采访了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任建明。

  半月谈记者:设置专门的预防腐败局对我国反腐工作能够带来哪些促进?

  任建明:从各国反腐败实践特别是反腐败成功的实践来看,反腐败工作主要包括三大专业工作,即惩治、预防和教育。惩治就是对于已经发生了的腐败犯罪行为进行调查、起诉和惩处。预防是着眼于未来,主要是通过制度、体制改革或业务流程创新,减少腐败机会,弱化腐败动机,从而使腐败不能或不会发生,至少是显著地减少腐败发生的可能性。教育是通过教育、培训等各种方式,让人们充分认知腐败的危害以及廉洁的重要性,提高廉洁意识。惩治、预防和教育工作的功能不同,比较形象但不完全准确的比喻就是分别使人不敢、不能和不想腐败。这三项反腐败工作相互支撑,缺一不可。在三项反腐败工作中,预防也被称之为反腐败成功战略。相对而言,惩治只是使人不敢腐败,并没有消除腐败产生的深层原因;教育的目标虽定位于使人不想腐败,但终究是软约束,依赖于被教育者的自律。

  设置专门的预防腐败局是落实反腐败预防工作的组织保证,当然很重要。但是,预防工作能否落到实处,真正达到预防的目的,光成立机构是远远不够的。这个机构是否具有足够的权威,是否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力资源,体制上是否顺当等等,都是很关键的问题。

  半月谈记者:目前我国反腐败工作是否存在某种体制机制问题?

  任建明:我国的反腐败体制,主要是指反腐败机构设置及运作,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的问题是“条块分割”——横向上有多个反腐败机构,隶属于党、政、司法等不同的系统;纵向上划分为多个层级,分别隶属于各级政府,从而使反腐败的权威和人力资源都过度地分散,难以发挥规模效应或者所谓的合力作用。

  如何来改变这个存在问题的体制?简单地说就是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上彻底整合反腐败机构。具体地说,横向上整合,类似于1993年纪检和监察的合署办公,但要更彻底,不是合署,就应当成为一个机构;纵向上实现彻底的垂直,垂直化改革之后,可以设立派出机构,但最好不是和现有的地方政府一一对应,而是分片设立派出机构,越往基层,片要越大。

  从预防工作来看,新成立的预防腐败局承担预防工作,而检察院已经设立近10年的预防职务犯罪机构也承担预防工作。从甘肃省开始,能不能把这两个机构整合起来,至少是以某种方式加强它们之间的合作,人力统一调配和使用?我的看法是,省级的预防局还勉强可以设立,但省以下就千万别再设了。我国检察院系统从事预防工作的专职检察官在全国有4000多人,这是一支很大的队伍。但分散到全国,一撒胡椒面,就显得很少了,很难形成专业的预防队伍。而国家预防腐败局只有30个编制,部、局、处等各级干部要占用不少编制,容纳专业人力资源的空间很有限。但是,如果能把全国的预防人力资源整合起来,绝对能满足现实需要。这就是为什么要改革反腐败体制的简单道理。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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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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