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根据物价水平及时调整农村低保标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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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将根据物价水平及时调整农村低保标准
2009年04月22日 17: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22日电 “民政部将不断监测物价上涨水平,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今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专题记者会上说。

  姜力介绍说,2007年中国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08年底到,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是人均988元/年,月人均补差是49元,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4284.3万,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9%,农村困难家庭,基本得到了保障。

  姜力说,目前保障的幅度和范围是基本合适的,现在存在的问题,就是保障的标准还比较低。下一步,就是要推动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投入的主要目标是要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

  姜力表示,民政部将采取四方面措施:第一,科学制定和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使之既满足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又不超越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第二,加大地方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的投入,今年中央财政补助预算已达216亿元,比去年增加131%,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在此基础上加大投入;第三,不断监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的程度,监测物价上涨的水平,来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加大监督的力度,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可以规范运行,保证其公开、公平和透明。(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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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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