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再一次显示了在监督和驯服“县级权力”上的力量。从气势汹汹地跨省追捕发帖冒犯者,到态度蛮横地坚持要办发帖者,到最后狼狈不堪地低头认错,灵宝市政府在短短半个月中180度的态度转变,显然全拜媒体穷追猛打所赐。对许多与王帅有着类似经历的人来说,王帅的幸运已足以让他们羡慕得眼红。内蒙古的吴保全就是如此。
吴保全的经历与王帅惊人地相似,也因网上发帖揭露本地的违法征地而遭到警察的跨省追捕和拘留——不同的是,王帅因引起舆论关注而受到保护,傲慢的权力最终向舆论监督低头。而由于未引起媒体关注,吴保全的命运截然不同,以诽谤被处行政拘留10天后,因继续发帖被正式逮捕,并被判“诽谤政府罪”,上诉后不仅“诽谤罪成立”竟又加刑一年,律师称这显然是打击报复和对其“不服判决”的惩罚。(《南方都市报》4月20日)
吴保全所以选择此时向媒体曝光,显然是受到了王帅维权路径的激励,他激动地从王帅案中看到了翻案的曙光和让政府低头的可能性。媒体所以这时候报道这件“旧事”,显然也是受王帅案的影响,圆满解决的反衬使吴保全深陷困境的经历更有新闻价值。吴保全肯定在想,虽然没有王帅那样的幸运,但如果能借助王帅案的“判例”和王帅案凝聚起的舆论能量使自己摆脱困境,趁热打铁倒逼本地政府敬畏法律和民权,这未尝不是不幸中的万幸。
抓住时机,紧靠媒体,趁热打铁,借案翻案,像抓救命稻草一样不放过任何一个吸引媒体关注的机会,这些维权策略,是公民在长期的维权苦旅中逼出的“智慧”。
按理说,法治社会万物置于法律的治理之下,法律是公民权利的保护神。批评政府,曝光腐败,这些权利都清楚地刻在法律大理石上,当民权受到公权机关的侵犯和践踏时,他们应寻求法律的保护—可一次次失败的维权经历,一个个偏执者的悲惨下场,让他们不得不从抽象、理想、虚幻的法治按摩中走出来,正视权力被滥用的现实。在官本位、权本位仍然非常浓厚的现实中,当权力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对公检法呼来唤去、将法律当橡皮泥任意揉捏的时候,法治是无力的,既无能主持正义,也无能自我纠错,运输正义的通道是不畅通的。
从新闻报道来看,吴保全其实一直是个法治的忠实信仰者。当他因网上发帖被跨省追捕后,他想到了使用法律武器,但法律却没有捍卫他的权利和给他正义,而是违法给他创造了一个新罪名——“诽谤政府罪”。他当然不服气,继续通过上诉寻求法律的保护,寄望于法律能自我纠错,但又为对法律的执著信任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维持原判,并“惩罚性”地加刑一年。他继续保持着对法律的信仰,继续上诉,可法庭给他的回应是“维持原判”。检察官透露说:本判定其无罪,但领导说这是市里的案子,我们管不了。一次次在法律面前碰壁,头破血流,他的法律信仰终于动摇了,不得不像与他一样经历的人那样,转向了信仰媒体。
显然,王帅很现实,从开始起他就对法律充满不信任,自始至终都在依赖媒体的力量。当家乡父老被违法征地后,他没有建议他们去与政府打官司,而是坚持选择在网络曝光,借媒体曝光倒逼政府守法。为了吸引媒体的注意,他选择了“抗旱造假”这个更迎合媒体报道价值的话题(可悲的是,随着媒体对一些事情的见惯不怪和审丑疲劳,人们不得不通过某些炒作手段以吸引媒体的报道兴趣)。当他被跨省追捕后,他没有寻求法律的保护和诉诸法庭,而是清楚地知道权力滥用下公正荡然无存,坚持借助于媒体。结果证实了其选择的明智,正是媒体的帮助使其免受打击报复并最终维护了自己的正当权利。
于是,王帅成了又一个依赖媒体获得正义的成功典型,媒体喧宾夺主地担当了主角,法律又一次扮演了旁观者、打酱油者的可耻角色——这也进一步强化了公民维权的媒体依赖。所以,那个曾对法律充满幻想的吴保全,也不得不把媒体当成了救世主,幻想着借助王帅案的舆论能量和“王帅效应”在媒体帮助下求得正义。于是,舆论不得不再重复一遍“批评政府哪怕失实,也不能以诽谤治罪”、“治公民诽谤政府罪,除非修改宪法”的常识。(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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