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区政府工作部门由三十三个调整为三十五个;区直机关改革六月底完成,地县改革年底完成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组织结构、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全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目前各部门正抓紧做好“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等各项工作,力争上半年完成自治区本级机构改革工作,年底前完成地市县机构改革工作。
根据中央批准的全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由原来的33个调整为35个,其中政府办公厅及政府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0个。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1个,驻内地办事处6个。同时,对区党委所属的农村工作机构和办公厅机要局进行了调整。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主要有五点:一是抓住职能转变这个核心,落实转变职能的各项要求;二是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解决职责交叉问题;三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四是在明确职责重点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组织结构;五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健全监督机制。
做好部门“三定”是机构改革实施工作的中心环节。目前我区各部门正通过制定和完善“三定”规定,具体落实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作者:记者 闫党恩 卢有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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