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黄冈4月18日电 (梁传松 邱云)“妈,我是清白的,我来看你了……”4月14日,在湖北浠水散花镇一处坟头,66岁的江金兰忍不住嚎啕大哭。从46岁开始,她整整申诉了20年,终于让自己的冤案昭雪。
女人大代表贪污入狱
1943年江金兰出生于浠水县散花镇一个农民家庭。因为贫穷,她被抱给邻村的一户农民家抚养。江金兰天资聪颖,上完初一后,14岁的江金兰便参加了工作,先后在村里任宣教干事、团心社的妇女主任、白莲河水利工地兰溪团散花营宣传干事。1973年,她又被调至浠水县马垅食品所工作,并从出纳、会计副主任、主任等工作岗位一步步地走到了一把手的位置。
当时,众多荣誉将她紧紧地包围:“浠水县优秀干部”、“浠水县劳动模范”、“浠水县三八红旗手”、“黄冈地区财贸优质服务先进工作者”、“黄冈市十大标兵”……她还是中共浠水县第六次代表大会的党代表、浠水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江金兰的照片贴进了浠水县的大礼堂,她成了家喻户晓的先进。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988年12月14日,江金兰涉嫌贪污公款2415.78元,被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收容审查。后经浠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举报他人反被惹祸上身
1988年5月,江金兰发现,马垅食品所下属一单位的某会计有倒卖派发给农民尿素之嫌,经调查,该会计私下挣得差价2万余元。江金兰遂向上级领导汇报了此事。并接受领导指示,向浠水县检察院举报。不久,浠水县检察院前往调查。在调查中,江金兰发现那名前往调查的检察官竟与被调查人推杯换盏,耿直的江金兰便当面指责该检察官行为不检。1988年8月,马垅食品所突然被要求重新竞标。江金兰意外落选,而中标的竟是江金兰举报的那位会计。
账目交接后,1988年12月14日,浠水县检察院突然将江金兰收容审查。人大代表成了一个贪污犯!
20年漫长申诉之路雪耻
“一定要证明自己清白!”
“我一分钱都没有拿!”江金兰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罪证”是怎么组成的。
1989年底,判决生效后,江金兰获得取保候审。但当得知自己仍然是贪污犯时,她坚决不肯从监狱中走出来。直到一年半后,江金兰才刑满释放。在其服刑期间,一直以江金兰为荣的养母含恨去世。得知养母去世后,江金兰发誓:“如果讨不到清白,我没脸去见我的养母”。这个誓言,她坚守了20年。
出狱后的江金兰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证明自己的清白。从此她便踏上了漫长的申诉路,不仅花光了她所有的积蓄,在生存的重压下,她又只身前往深圳打工。
2006年6月的一天,江金兰从报纸上看到了一则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的新闻后,证明自己清白的念头更加强烈。她请了一位律师,终于得以查阅案卷。让江金兰非常意外的是,她曾经被迫交给县检察院的账本“意外”丢失。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2007年12月,江金兰重新撰写了长达2万字的申诉状,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湖北省高院也因此展开了认真细致地调查。今年4月,省高院通过再审认为,原判决认定构成江金兰贪污罪的证据不足,撤销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浠水县人民法院对江金兰的判决,并宣告江金兰无罪。
拿到终审判决书后,江金兰踏上了阔别了20年的老家。
“金兰回来了,她是被冤枉的!”一时间,这个消息传遍了她的故乡。儿时的一些玩伴拉着她的手,眼泪婆娑:“金兰,你头发都白了,老了……”
这片熟悉的土地,村边的林子还是那么绿……只是,村头少了总是盼归的妈妈。
“妈,我是清白的,你可以安息了!”孤坟前,已过花甲的江金兰念完判决书后,将它点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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