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王帅“诽谤案” 不能止于国家赔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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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王帅“诽谤案” 不能止于国家赔偿
2009年04月18日 14:00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河南青年王帅发帖举报灵宝征地违法,结果被当地公安部门跨省追捕,失去八天的人身自由。昨天下午,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表示,三门峡公安局已经对这起案件作出了撤案处理,对王帅进行了国家赔偿(本报昨日A3版)。

  警方道歉了,王帅获得国家赔偿了,网友们的情绪也渐渐稳定了,看来似乎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普法教育案例——接下来呢?

  秦玉海很坦率,也说得很委婉,只说是“过错”而非“违法”;但不管是“过错”还是“违法”,是不是接下来就该进行澄清呢?更重要的是,应该依照澄清的结果对公安机关和责任人进行相应惩戒。我们不能动辄以国家赔偿权且了事。因为,有了国家赔偿这棵大树作支撑,有些执法者可能就会更加有恃无恐:办错案又能怎么样?大不了由国家赔偿,自己又不用掏钱。执法者的责任心和正义感渐次消蚀,从而滋生更多的违法执法行为。

  我们知道,王帅“诽谤案”的起因是灵宝政府涉嫌非法征地。现在经过有关部门调查,证明王帅“诽谤案”不成立,还了他一个清白,这是否就意味着,灵宝政府在征地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那么接下来对灵宝政府进行调查是不是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王帅“诽谤案”不能止于警方道歉,也不能止于国家赔偿,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呢。(何仁勇)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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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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