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央电视台播出了一档节目,披露工行、中石油、中移动三大企业名列全球十大赚钱企业,利润过千亿,上交国家的利润比例最高只有10%。目前,央企超过九成利润都没有上缴,那么这些利润到底应该分给谁,实际流向了何处,引发强烈质疑。
其实把这个“九成利润没上缴”的板子打在央企身上确实冤枉,因为国资委有明文规定,央企利润最高只需缴纳10%。事实上在1993年之前,央企是必须向国家上缴利润的,而1993年《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的出台,标志着央企暂时不用再上缴利润。2007年底,国资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要求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缴10%利润,一般竞争性企业为5%。
国资委新发布的利润分配标准,意味着央企们可以合法而不合理、名正却言不顺地自行支配九成以上的利润。逾九成的利润是什么样的数字?统计显示:2007年的央企利润总额达到近1万亿元;2008年受金融风暴的影响,利润为7000多亿。
名义上说,央企会上缴一点利润回报民生,但如您所知,每年国家财政直接补贴给中石油、中石化这类央企的红包数额恐怕都已经超过他们上缴的利润了。我们国民养着这些央企,不但不能给自己带来好处,反而还要倒贴,再宽容再善良的国民恐怕都不想做这笔买卖。
但现实决定了,作为出资人,普通百姓基本上做不了主,因为普通百姓在这方面尚无正常的话语平台。央企该缴多少利润,政府应当制定合理的标准,如果标准不合理,国民可以通过代议机构否决之。国资委作为央企的直接上司,与央企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和利益瓜葛,由他们自行制定有利央企却不利出资人的利润分配制度,人大代表有权提出反对议案。但遗憾的是,我们还没有听到这样的声音,尽管民意的反对声浪很大。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表示,截至2006年,我国国有资产总额已达到12万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3万亿元,相当于每年诞生一个中石油。这个数字对国资委和其下属的企业们来说,当然值得欢欣鼓舞,可是对普通百姓说,拿不到手说不了话,又有多大关系呢?
话再说回来,与普通百姓没有多大关系的话,央企再强盛,又有什么意义呢? (广东 椿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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