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在湖南省浏阳市宣传部的一间会议室内,浏阳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礼寿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同样是这间会议室,与4月 1日高调召开新闻发布会时相比,气氛显然冷清了许多,潘礼寿也紧张了许多。
浏阳市隶属于湖南省长沙市,属县级市。在3月27 日的浏阳市反腐大会上,浏阳市委下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十项廉政制度》。这十项廉政制度中的第十条便是申报示廉。
第十条规定:浏阳市领导干部的个人收入、个人财产、配偶及子女从业、就学、出国(境)、外出旅游、公车使用、入股投资、婚丧操办等,都要向当地纪委申报,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1.迈大步还是出风头
从下发文件至今,浏阳市财产申报制度虽然仍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但已经吸引了国内外媒体的极大关注。这多半是因为浏阳官员财产公示的范围和力度较“新疆阿勒泰版”、“浙江慈溪版”更进一步。
浏阳市要求市委管理的科级干部不仅要将个人财产和收入进行申报,还要将一起生活的配偶和子女的职业、财产状况等进行申报。而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婚丧嫁娶等内容亦需官员着重申报。尤其在申报形式上,突破了原来的在政务大厅“公示栏”公示的狭窄范围,走向普通群众更易接触到的当地报纸、广播电视和除廉政网站外的其他官方网站上。
潘礼寿告诉本报记者,早在2007年,浏阳市就开始实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此次推出的官员“申报示廉”制度是对此前措施的进一步深化,范围更广,接受更广大群众的监督,并不是为了“出风头”,而是反腐败的客观需要。
但一些网友觉得“浏阳喜欢作秀”。有细心人在当地的网络论坛《浏河时评》上发帖说,从“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公务员参加升旗仪式”,再到目前的“官员财产公示”,浏阳总是不断地向媒体抛出重磅新闻,俨然不折不扣的“媒体明星”。
2.为啥仅限于科级干部
有媒体在采访中质疑,此次财产申报对象主要为科级干部,部分处级或以上干部可以不在媒体和网络进行公示,这样的区别对待,使得财产公示有了“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感觉。
并非只有浏阳被这样质疑,作为先行者的阿勒泰和慈溪也面临相同的质疑,但这些质疑却面临着相同的“技术难题”,即权限范围。
潘礼寿对此的解释是:这是由纪委的权限决定的。处级以上干部包括市委书记的财产申报,需向长沙市申报。
据浏阳市委外宣办一工作人员介绍,当媒体质疑处级干部的财产公示情况后,浏阳市纪委便变得格外低调,请求市委宣传部拒绝一切就财产公示前来采访的记者,这份拒绝名单里不仅包括各地媒体,甚至还包括《人民日报》。
3月27日,湖南省浏阳市出台官员财产公示的相关规定,此次官员财产公示的最大亮点不仅在于申报范围的扩大 ,更在于官员财产必须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4月1日前,浏阳市纪委对其新出台的规定进行了高调宣传,但此后,这一高调迅速转为低调。这一态度转变的背后藏着什么样的隐情?这一“大步”到底能走多远?
3.会否侵犯官员隐私权
然而如此强势地将官员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公之于众,也引起部分人的担忧:这会不会侵犯官员作为公民本应享有的隐私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地需要申报财产的官员对此确有顾虑,许多官员对此次财产申报保持了足够的谨慎。一名副科级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委婉地避开了话题:“这样重要的事,怎么能一下子说得清楚呢?”有公务员则对记者说道:“我们不仅是公务员,也是公民。我们的隐私应该得到保护。”
潘礼寿表示,如果要申报财产的话,就无所谓公共还是秘密,“我们不存在这个问题,就是要全部公开、曝光。如果个人申报上来的内容确确实实涉及个人隐私,或者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密切关系,我们组织上会考虑。”
4.如何保证不流于形式
虽然财产公示成为媒体的热点,但当地老百姓却表现出一贯的冷淡与担忧。
在当地的网络论坛《 浏河时评》上,只有三篇帖子涉及到了浏阳官员的财产公示工作。其中,仅有一个帖子引来20余回帖。
在这些回帖中,多数网民表达了对这项制度的担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有政策,他有对策。能让你查出他的全部吗?别破冰不成反被冰冻。”又有人担心:“只怕像其他制度一样,无疾而终!”
如何保证财产公示不流于形式?浏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付旭明承认,财产公示如何操作还有很多细节需要研究,具体操作细则的出台一定要小心谨慎。
潘礼寿告诉记者,预计6月前公众就可以在网站上查询到官员的财产情况了。“我们目前就是先做,一步一步抓好落实,不是写在纸上的,每天的工作都安排得满满的。”据其介绍,浏阳的这项工作到今年年底可以初见成效。到那时,此刻的质疑与担忧是否必要就可见分晓。
-高层声音
2007年9月,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说:“在适当时候将建立财产申报制度。这一法律制度,意义重大。”
2009年2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明确表示,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败重大举措,政府正在积极准备这项工作。
3月7日,中纪委副书记何勇表示:“现在我们正在研究和论证这件事情,正在想办法制定这个。不过阿勒泰只是一个地区,如果要在全国推进这件事情,肯定还有很多需要再完善的地方。”
-各地实践
2008年5月,新疆阿勒泰地区进行了官员财产申报的尝试。但该地区的财产申报范围仅包含需申报财产官员的三类个人收入以及申报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接受申报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各类赠物。此外另有七项必须申报但不公开的财产。今年2月17日,新疆阿勒泰地区对外公布了近千名官员的财产情况。
2009年1月,浙江省慈溪市纪委下发文件,要求对市委管理的现职副局(镇)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共700余人实行廉情公示,其公示点则是各单位政务大厅的“公示栏”。
-相关法规
1995年,中办、国办印发《 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1997年,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出台。
2001年6月,《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出台,增加了报告财产的内容。(本报记者 韩适南 陈朋 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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