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是当代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政治发动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采用适合国情、国家性质和社会发展状况的政党制度,是一个国家发展进步的重要条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和统一战线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我们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长期团结奋斗的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伟大的独创性和巨大的优越性。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这一基本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而绝不能搞西方的多党制。
一、历史发展的必然,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
历史是不能忘记的。要认识今日中国,就必须了解昔日中国。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互相勾结,阻碍中国社会向前发展,中华民族危难深重,中国人民无法享有民主权利。为了改变国家、民族的悲惨命运,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奋起抗争。20世纪初,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发动和领导了具有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封建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随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临时约法》,全盘照搬西方议会政治,允许人们结社结党。一时间,各类政治团体蜂拥而起,政党多达300多个,围绕国会选举,各党派展开激烈竞争,国民党最终赢得胜利。但随着袁世凯刺杀宋教仁、解散国民党、取消国会、恢复帝制,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党热切向往的议会制和多党制彻底破产,中国走向军阀混战、四分五裂的局面。民国初年的议会制和多党制,是当时仁人志士对中国社会发展道路的探索,相对于封建专制是一个历史性进步,但这不仅为中外反动势力所不容,而且根本不能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无法成为解救中国的济世良方。孙中山先生也曾指出:“中国几千年以来社会上的民情风土习惯,和欧美的大不相同”,“所以管理社会的政治自然也是和欧美不同,不能完全仿效欧美”。
近代以来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决定了一党专制在中国同样行不通,注定要被时代和人民所抛弃。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建立的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政权,独揽国家一切权力,推行“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实行一党专制。抗战爆发,迫于国内外压力,国民党政府表面上允许中共和其他党派合法存在,但始终不忘“溶共”、“防共”、“限共”和“反共”,打击和迫害民主进步力量。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拒绝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公然撕毁停战协定和政协协议,发动全面内战,最终导致政治上的孤立、经济上的崩溃和军事上的溃败。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不论是对于过去历史上说,对于当前任务上说,对于中国社会性质上说,所谓一党主义都是没有根据的,都是做不到的,行不通的。”
1921年成立的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团结全国各革命阶级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奋斗。主要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成立的各民主党派,其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分子,有着反帝、爱国、民主的政治要求,是中国社会的进步力量。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胜利的伟大斗争中,确立了在中国各种革命力量中的领导核心地位。1948年4月,中国共产党提出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得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热烈响应。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共同参加新中国国家政权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执政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不断推进多党合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们党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明确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由于共产党居于领导、执政地位,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文化大革命”期间,多党合作制度遭受严重挫折,中国也陷于某种程度内乱,从反面说明这一基本制度的宝贵。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中国共产党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1989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走上了制度化轨道。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后,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我们党先后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使多党合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和程序化。
中国近现代史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说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盲目照搬别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模式,是不可能成功的;实行独裁专制统治,违背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意志,也必然归于失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总结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体现了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二、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以其独特的结构功能和运行机制,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经过充分的政治协商,既尊重了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了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民主价值和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政治参与。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特征。这一基本制度为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开辟了制度化渠道,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政治体制,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基础;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广集民智,广求良策,推动执政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利益表达。人民内部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存在着具体利益的差别和矛盾。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能够有效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愿望和诉求,畅通和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协调利益关系,照顾相关者利益。
——社会整合。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政治制度具备高度的社会整合功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前提,又有各民主党派的广泛合作,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整合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目标下,中国共产党紧密团结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形成高度的政治认同,促进政治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民主监督。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有利于强化体制内的监督功能,避免由于缺乏监督而导致的种种弊端。各民主党派反映和代表着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能够反映社会上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提供一种中国共产党自身监督之外更多方面的监督,有利于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克服官僚主义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维护稳定。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合作、协商代替对立、争斗,不仅能够避免政党互相倾轧造成政局不稳,而且能够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内耗,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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