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紧闭,灰尘遍布,坐落于北京后海前井胡同的一处二层仿古建筑———潍坊市政府驻京办已经没有了往昔“潍坊之家”的喧闹和繁华。
记者近日来到潍坊市政府驻京办,发现其玻璃门上贴着“内部装修”的字样,客房的窗户上都贴着“2008年10月15日”字样的封条。
据报道,根据2009年1月14日山东省潍坊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坊市政府驻北京、上海、深圳、海南、厦门、大连、东营、珠海、哈尔滨、太原、武汉等11个办事(联络)处实行撤销机构、挂名保留,即注销事业单位,收回事业编制,取消单位规格,暂保留原有机构名称继续处理遗留问题。
潍坊市政府撤销驻京办,立即在社会公众之中引起轩然大波。驻京办究竟该撤还是该留?如果撤销是否应该有其替代组织?记者近日采访了多名法学专家和社会学专家,请他们谈谈驻京办去与留的问题。
资源配置不合理产生驻京办
没有人确切地知道,中国有多少形形色色的驻京办。
从1949年内蒙古自治区在北京设立第一家驻京办以来,截至1991年,北京共有186个市级以上的驻京办。此后,驻京办以惊人的速度在北京安营扎寨,到2002年时已激增至426个,十年之内翻了一番。
据粗略统计,在北京,除了52家副省级以上办事处外,还有520家市级和5000余家县级办事处。如果加上各种协会、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驻京办的产生和发展,有深刻的体制、制度背景。其最主要根源是我国的财政体制。”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李昕告诉记者,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之后,中央财政从1995年开始正式实施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但由于我国财政预算制度比较粗略,中央特别是各部委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审批上具有很大的弹性空间,势必导致一些地方政府为寻求更多的资源而设立驻京联络机构。
跑部委,要项目,“跑部钱进”一度成为社会上对驻京办职能的“定位”。事实上,这种理解有失偏颇。
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张森认为,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我国现有的大政府小社会的国情使驻京办有了生存发展的土壤,“跑部钱进”成了许多驻京办的基本职能。但除了这样的职能之外,驻京办在政治、经济、服务方面也发挥了一定作用,政令的上传下达,经济上招商引资,服务于本地居民,这些职能在现行条件下也是需要的。
驻京办设置合法但不太合理
资源配置不合理滋生了大量的驻京办,那么驻京办的存在是否有法律依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指出,驻京办的设立在当时没有颁布具体的法律法规,但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看是合法的。
根据我国地方组织法第64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既定计划设置办事机构,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
有关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各种驻京机构超过一万家,如果一个驻京办每年的经费保守地按100万元计算,所有驻京办每年需要的全部经费就在一百亿元以上。无疑这是一项巨大的公共开支,有些驻京办为了缓解资金问题,开始进行商业活动,开饭店宾馆,办公司企业。
“驻京办作为一个事业单位的设立本身没有争议,其作为事业单位从事商业活动在法律上也无明文禁止,但从其合理性上来讲是有问题的,”李昕认为,驻京办作为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职能与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盈利性质本身是有矛盾的,考虑一方,则有可能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驻京办宜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潍坊市撤销驻京办让其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由此引发的社会上撤销所有驻京办的呼声逐渐高涨。
“潍坊市撤销驻京办无疑具有积极意义。驻京办耗费了巨大的财政开支,有的已经成为政府的沉重包袱,撤销驻京办顺应了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缩减了驻外机构,节省了政府开支。但我们同时也看到,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张森告诉记者。
“就目前而言,驻京办在现实条件下还是具有存在必要的。因为其政治职能中政令的上传下达,经济职能中的招商引资,特别是服务职能都是需要的,而我们应该做的是伴随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驻京办进行改制。”张森建议,比较理想的状态是驻京办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成立类似于商会、联谊会等的非政府组织来代替驻京办,既能从事公共服务职能,同时又能剪断与政府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对于是否能撤销所有驻京办,李昕持相同的观点:由于具备存在的土壤,驻京办在短时间内不会被全部撤销。
“更可行的做法是对驻京办进行有效的监督。”李昕认为,一方面,对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不断细化;另一方面,明确驻京办作为事业单位的组织性质,使其回归到公共服务单一职能上来。(文/图本报记者 徐伟 本报实习生 高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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