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海洋维权执法力度
进入被视为人类全面开发利用海洋的21世纪以来,沿海国家纷纷调整海洋政策,美国、俄罗斯、韩国、印度等都已经制定或正在制定21世纪海洋战略和政策。“可以说,规划新世纪海洋事业发展,制定海洋政策的国际大背景已经形成,”这是周忠海的分析。
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但不是一个海洋强国。在周忠海看来,与主要海洋国家相比,我们在海洋执法队伍的统一性和系统性上不如美国的海岸警卫队,在技术装备的先进性上不如日本的海上保安厅,在海洋执法船舶和飞机的防卫火力配备上不如阿根廷。而国内法的依据与上述国家相比更显得欠缺,尤其是远洋执法方面。
谈到我国的海洋维权执法问题,受访专家认为,我国的相关法律比较陈旧,不太适应新的形势,执行度也比较小,谁来指挥,谁来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管理方面也是“九龙闹海”,多头并举。目前我国海上执法队伍主要有:国家海洋局的中国海监;交通部的中国海事局;农业部的中国渔政;公安部的中国海警;海关总署的海上缉私警察。
“美国和英国的船长都有执法手册,遇事不用请示,对照着做就可以了。而我们的规定是层层请示,等请示完毕,事情可能都过去了,”周忠海说。
综观目前世界各海洋国家与地区的海上执法力量的管理体制,基本上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相对集中统一管理,这一类型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政府统一管理,如美国、德国、委内瑞拉等;一类是由军事机关集中统一管理,如沙特阿拉伯、丹麦、阿根廷等,其执法力量即是该国的海军部队。第二种是分散型管理体制如英国、印尼、中国等。第三种是介于统一与分散之间,有人称之为半集中类型,如澳大利亚、法国、日本等。
长期以来,中国本着维护地区稳定和世界和平的原则,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但是现在我们面临着一个困难就是,有些国家不是搁置争议,而是搁置中国,把中国搁在一边开发”,孟祥青说,在未来的南海问题上,我们要有新的思路、新的思维。比如,从现代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的有关国际判例中可以看到,越来越重视实际管辖、实际控制,而相对轻视历史依据。
正因为如此,中国海监总队有关负责人说,中国海监将加强对争议海域的管辖,“在国际法上,对于争议海域有两个惯例,一是看你有没有在这儿实施有效管理,二是实际控制优于历史证明。比如我们讲,这个区域历来就是我们的,但只这样说没用,要看你有没有实际控制。中国海监在管辖海域内,必须显示自身存在,体现有效管辖。”
3月17日,我国“渔政311”舰首次巡航南海西沙群岛。当天,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负责人披露说,在未来的3至5年,将有更多这样级别的中国巡航船出现在南海海域。
“这就是一种宣示主权的行为,不仅是护航、护渔,不仅是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我们渔民打鱼的合法权利,更大的是宣示主权的行为。我希望这种巡航巡视要定期化、长期化、经常化。”孟祥青说。
“要想成为海洋强国,必须制定自己的规划,如21世纪蓝图。”周忠海认为,首先,海洋法律体系入宪,同时,抓紧制定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海洋区域法、海上安全法,等等。“这方面我们要向日本学习。日本人下手很快,几个月就制定了几部法律,其中《日本海洋基本法》是3个人用了2个月时间完成,国会1个月通过,前后3个月就弄出一个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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