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等文件。《意见》指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要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主要方式方法有:(一)公示。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二)接访。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三)包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包案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落实。要把领导干部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意见》指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基本要求是:(一)热情负责地接待群众。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二)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要抓住重点和关键,着重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三)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决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新的攀比和问题。(四)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强化地方和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落实首办责任制;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五)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要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意见》要求,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市(地、州、盟)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一般每季度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旗)党委书记、县(市、区、旗)长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市县两级的部门领导干部都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适当增加接访次数。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可结合工作职责和特点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安排。
《意见》还指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体现,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形式,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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