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十四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并强调指出,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人民法院工作的“尺子”、“晴雨表”,把让人民满意作为人民法院工作最大的政绩。
这一《意见》勾勒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所要实现的目标,即:进一步推进司法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更好地接受民主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十二个方面的要求,包括着力构建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长效机制;大力扩展民意沟通的对象范围,改进和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机制;改进和完善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社团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改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进和完善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机制,健全和创新工作整改情况向群众反馈机制等。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实行月度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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