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两市驻京联络处花了66万多元,买了777瓶假茅台,成为舆论焦点。虽然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但此事余波难平。(据12日本报10版) 驻京联络处应该算作政府派出机构,那么,这66万多元应该由地方政府埋单,换言之,应该是政府“公务支出”中的一项。现在,66万多元买了假酒,这酒大概是不能喝了,但这钱能否全部追回?如果不能如数追回,这笔账谁来认呢?地方政府最后以什么名义核销呢?
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成本居高难下,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20%左右。这些行政成本中,当然远不止这些“招待烟”、“招待酒”,还包括比如“三公”(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比如豪华办公大楼等。
公务支出缺乏公开透明,缺乏有效监督,缺乏成本核算,缺乏效益评估,这是“假茅台丑闻”背后的真问题。因此,对于慷公家之慨,对于借公务支出之名,行中饱私囊之实,光靠“不准”、“严禁”之类的强调还不够,更需要从制度上加以完善。比如,限定行政成本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更重要的是,加强对公务支出的审计和监督。监督不仅来自有关职能部门,也应当让社会参与,这就需要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
严控公务开支,不仅是个节约的问题,更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对于这个问题,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就在不久前的月24日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今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政府要带头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更需要严控支出,因为政府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老百姓的钱,因为浪费和贪污都是极大的犯罪。 (汪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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