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勇,重庆市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正厅级),2月27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蒋勇同情人唐薇一道开办公司,专门通过为房地产开发商调增容积率、调整建筑功能、使房地产项目通过竣工规划验收等方式,为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谋取巨额利益,受贿1796万余元。
2月23日庭审时,蒋勇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声泪俱下地道出了自己的忏悔。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我的这些违纪行为,与我的身份是极不相符的,而且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我的罪行是不可饶恕的,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
对不起党组织,对不起家人
我是在党组织的教育、关心和培养下成长起来的。我是“文革”结束后恢复高考的直接受益者,1978年考入大学,1982年毕业后由组织上分配到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使我有机会去英国留学,掌握了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特别是1999年我来重庆工作后,组织上给予我充分的信任,对我委以重任。我先后被任命为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局长,还曾被选为重庆市委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原工作单位的老领导和重庆市的很多领导给予我关心、支持,对我寄予厚望。对党组织和领导们的关怀,我理应倍加珍惜,知恩图报,为党的事业努力奋斗,而我却泾渭不分,无视党纪国法,成了罪人。我辜负了组织和领导的期望,给党的形象抹了黑,我对不起党组织和各位领导!
我也对不起一直全力支持我的家人。我的行为背叛了他们,让他们受到了很深的伤害。对此,我无言以对,愧疚万分。
我还对不起那些长期支持我的同事和朋友们。因为我不负责任的行为,让他们承受不幸,单位的荣誉和形象遭受重大损害。
事业一帆风顺,渐渐变得骄傲自满
我之所以沦落到今天的地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在于自身。我生长在一个干部家庭,中学毕业后考入大学,然后进入政府机关工作。我所受的教育和生活、工作经历,使我明确了基本的人生态度,就是要遵纪守法,做好事,做有益于社会的事。
从事城市规划的学习和工作后,我喜欢并热爱上了这份职业,还立下了为我国的规划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志愿。也正是受这个志愿的驱使,我1992年留学英国学业完成后,在可以留在国外发展的情况下,选择了回国服务的道路。也由于自己在促进城市规划工作的发展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国内业界的认可,自己还被选任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副会长。在外人看来,我的事业一帆风顺,前程远大,我自己也是踌躇满志,力争取得更大的成就。
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开始沾沾自喜,滋长了骄傲自满的情绪,甚至非常自负地认为自己在廉政建设方面不会出问题,认为只要规划的主业工作做好了,其他方面将就一些也没关系,因而忽视了对自己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和提升,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并逐步淡忘了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的职责、使命,实际上也背叛了我最初的理想、抱负和人生观,最终放弃了道德、纪律乃至法律的底线,成了私情和私利的俘虏。
在帮助情人唐薇时,我是看到她离婚后带着一个年幼的女儿,生活很不容易,出于同情想帮她。对于利用我的权力为她谋利,自己思想上也有过犹豫,后来还是错误的想法占了上风,认为只要自己不拿钱,不违反规划的原则就没事。对于自己收下的钱财,也觉得给钱的人都是朋友,我帮过他们,他们出于感谢送钱给我,是人之常情,碍于情面不好拒绝,甚至还心存侥幸,以为这些事不会被发现。正是自己主观上的糊涂和自欺欺人的想法,使我对这些实际上的违纪行为麻木不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蜕变成了世人唾弃的腐败分子。我的犯罪事实也证明,腐败离我们并不遥远,稍不注意,放松警惕就会遭受袭击,并最终酿成大错。
不仅失去了热爱的事业,也失去了宝贵的自由
我为自己的愚蠢行为所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不仅失去了自己十分热爱的规划事业,而且失去了人生最为宝贵的自由,我的家庭也因我遭受了巨大打击。对唐薇而言,我非但没帮上她,而且害了她和她的家庭。更严重的是,我会一直为自己的行为自责而长期承受这种精神上的折磨。
到现在,我才真正地体会到了党和政府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必要性及其意义。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仅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保证公共利益不受侵犯的需要,更是爱护和保护每一位公务人员的必要举措。自己换取这种体会的代价确实太大,我希望人们能以我为戒,不要重蹈覆辙。
我目前感到十分痛苦,但从内心深处非常感谢党组织。正是组织上采取的这种强制性措施挽救了我,制止了我的违纪犯法行为,使我不至于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更重要的是拯救了我的灵魂,促使我反省自己的错误行为、观念,彻底抛弃过去,以新的面貌重新面对生活。(沈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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