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4月7日晚,贵州省遵义市政法委在习水召开案情通气会。遵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舟听取了习水县相关部门对案情的汇报后指出,这是一起公职人员涉嫌嫖宿幼女、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刑事案件,法院要认真审理此案,准确定性,准确适用法律。他要求,对此案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顶格处理,“对此类伤天害理、影响极坏的案件必须依法体现从严、从重原则”(据4月9日《西安晚报》)。
网友毕晓哲:在审判前有关领导作出的“顶格处理”指示,将参与该案审判的法官置于两难境地。假设严格遵照法律,认为犯罪嫌疑人达不到“顶格”标准,未作出顶格的判决,必然与领导指示矛盾,会直接得罪领导;而如果严格按照有关领导的指示,作出违心又违法的判决,必然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看来,当地领导给法院和法官们出了一个大大的难题。
事实上,党委或政府在这种时候下达指示,看似合乎群众心理,满足了人民群众严惩犯罪分子的强烈要求。但作为公权力的掌握者,应当时刻保持清醒。须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应由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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