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牢头狱霸”从何入手
“牢头狱霸”现象如何从根本上遏止?“躲猫猫”事件发生后,这一问题引起了云南省上上下下的关注。
投入资金改造监控系统省公安厅出台八项措施
云南省委、省政府亡羊补牢,加强了看守所建设,省级投入资金1500万元,加上各地配套经费共3000万元,投入全省看守所监控系统的完善和改造,实现看守所监控系统对监所辖区和死角的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控。
在云南省公安厅开展的为期3个月的全省公安监管场所打击整治“牢头狱霸”专项行动中,云南省公安厅出台了八项整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过渡监室管理制度和新入所人员跟踪观察制度,防止新入所人员被殴打、虐待;严格执行在押人员现金、物品管理制度,防止在押人员财物被他人勒索侵占;严格执行谈话教育和监室动态分析会等制度,防止“牢头狱霸”危害监所安全;严格执行在押人员受虐报警制度,防止在押人员被“牢头狱霸”打击报复;严格执行出所谈话和跟踪回访制度,了解监室有无“牢头狱霸”和民警有无违法违纪;严格执行管教民警直接管理在押人员制度,杜绝使用或变相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严格实行值班巡视和监控二岗合一、24小时双人交替监控巡视制度,防止“牢头狱霸”滋生;严格执行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制度,强化在押人员的人权保障。
同时,深入排查产生“牢头狱霸”的苗头和行为,全面掌握“牢头狱霸”的现实活动情况,将具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按照公安部的规定,严肃、公开处理,并形成材料提供给法院,建议从严惩处。
省检察院开展专项检查拟在两市建监所检察院
与此同时,从3月27日至6月20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对全省看守所“牢头狱霸”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通报批评,确保专项检查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省检察院决定,在昆明和曲靖两市成立监所检察院,省检察院将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具体方案现正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争取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筹建工作。
同时,切实加强与监管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情况,监狱、看守所、劳教所发生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的,上级院监所检察部门要及时派员到场对调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在检察技术部门的配合下认真查明死亡原因。
此外,建立健全派驻检察人员的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对因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不到位或不敢监督、不愿监督、放弃监督而发生重大监管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报记者 储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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