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半年之久的三鹿奶粉事件余波未了,被问责的官员旋即上任,这样的消息当然会引起民众的不满,产生被欺骗的感觉。
类似事件一再发生:黑砖窑事件的责任官员,不久就被发现复出了;贵州瓮安事件被处理的官员,也复出了;更早以前,彭水诗案中的官员复出了,吉林火灾事故中的责任官员也复出了。责任追究过了,民众的注意力转移了,官员便复出了。现在更进一步,责任追究的程序还没完成,官员已经先高升了。
鲍俊凯被记大过,但是并没有被免职,即使没有被调往异地,也还是照样可以做副司长;刘大群也是一样,被记过之后即使不去做市长,也照样可以继续做农业厅厅长。当然,鲍俊凯如果不是抢在处分之前调职,就无法升迁。这个精彩的时间差令许多人眼界大开,原来还可以这样。不过刘大群就不同了,他被记过之后照样可以去邢台做市长,没有任何法令或条文不允许他平调。
刘大群和鲍俊凯在三鹿奶粉事件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该被予以怎样的惩戒,民众并不掌握信息,也无从判断。只是,这样的巧妙升职让人意识到,刘大群和鲍俊凯仍然是被重用的干部,他们仍然在承担重要职责。而公众对这两位官员所知的全部,就是他们对三鹿奶粉事件负有责任,自然会简单地认为他们不该再出任公职。
既然民众的愤怒是由于不了解情况,为什么不能公开信息,让大家都感到合理、感到放心呢?有关部门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去提拔一个刚刚在重大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官员?这个决定是如何作出的?能不能把这些信息全部公开呢?摘编自《南方都市报》4月10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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