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沙市中院开庭审理洛阳市原市长助理高元池涉嫌行贿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从2000年到2007年,高元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7名房地产高层贿赂数十次,共158万元人民币、2万元美金;另外,高为得到职务的升迁,2002年至2005年多次给时任中共河南省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行贿共计39万元。
收受房产商贿赂逾百万
出生于1950年4月的高元池曾经当过老师,1999年至2003年任洛阳市建委主任、党组书记;后任洛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政协洛阳市委员会副主席。
检察机关指控,从2000年到2007年,高元池利用其负责洛阳市建委工作以及分管城建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158万元人民币、2万元美金。比如,2003年至2005年,高元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洛阳市凯瑞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新立贿赂9次,共计40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美金。2000年初至2006年初,高元池收受洛阳市大地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治功贿赂14次共计41万元。2002年初至2005年初,高元池收受洛阳市润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跃峰贿赂4次共计20万元……
记者注意到,向高元池行贿的7人均系洛阳市各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而收受贿赂后,高元池就用自己的一支笔签字,为房地产公司的项目协调纠纷、同意减免和缓交费用。
向市委书记行贿39万
检察机关还指控,高元池在任洛阳市建委主任后,为了得到职务的升迁,2002年至2005年间多次给时任洛阳市委书记的孙善武(另案处理)行贿39万元。2003年5月起,高元池先后被提拔为洛阳市市长助理、洛阳市政协副主席。
2002年5月的一天,河南省委拟考察洛阳市的领导班子,为得到提拔,高元池到孙善武办公室送去10万元,随后高又多次给孙送钱。2003年,经孙善武提名,洛阳市委研究决定提拔高元池为洛阳市政府市长助理并分管城建工作;后又被确定为政协洛阳市委员会副主席候选人。
昨日经过一天的庭审,此案未当庭宣判。(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罗小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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