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乌鲁木齐四月九日电 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九日召开宣判大会,对二00八年八月四日制造喀什暴力袭警案的两名被告人库尔班江·伊米提、阿不都热合曼·阿扎提宣布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刑事裁定书,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命令,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去年八月四日晨,库尔班江·伊米提、阿不都热合曼·阿扎提二人携带自制的枪、弹、爆炸装置和购买的刀、斧等作案工具,驾驶盗用的重型自卸货车,驾车高速从背后向列队的武警官兵冲撞,致十六人死亡,十六人受伤。二人被当场抓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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