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五日电 (记者 杜燕) 从今年四月十一日起至二O一O年四月十日,北京将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社会车辆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自二OO八年十月十一日起试行的“每周少开一天车”交通管理措施,将于二OO九年四月十一日结束,北京市政府五日公布以上交通管理措施。
记者发现,即将实施的措施中,有三项规定有所调整:社会车辆停驶时间由上次的六时至二十一时调整为七时至二十时;停驶范围调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但不含五环路;停驶的车牌尾号也由上次一个月轮换一次改为每十三周轮换一次。
另外,从今年四月十一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继续封存三成公务用车。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零时至二十四时),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当日发布会上,北京交通部门负责人表示,北京将继续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并将推行差别化配套建设停车位标准和适度提高停车收费价格。另外,还加快建立智能交通系统,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负责人称,未来一年内,北京有关部门将跟踪交通管理措施的实施效果,并对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搜集、归纳,以继续就有关措施进行综合研究、评估,进而制定相应的长效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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