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来了,“殡葬业暴利问题”成为了社会热点话题。对殡葬暴利,中国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殡葬行业具有公益性服务的特点,不具有充分市场化的特征。遏制暴利一要靠政府对殡葬服务和收费项目加强管理,二要靠消费者在选择服务项目时理性消费。(4月3日中新社)
“死不起”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然而,这个话题萦绕在国人心头达数年之久——从2003年以来殡葬业就持续名列中国十大暴利行业榜单。今天,公众再来讨论这个暴利话题,有关方面需要深刻反思,反殡葬暴利为何成效不大?究竟是决心不够大还是方法不得当?
既然民政部称殡葬行业具有公益性服务的特点,这个行业就应该突出公益而不是暴利。“殡葬暴利”无疑让这个公益性行业蒙羞,自然而然也让相关管理部门损失公信力。在我看来,让一个公益性行业恢复本来面貌,确保公民的合法殡葬权益,是对职能部门最起码的要求。
民政部遏制暴利的第一个办法是,要靠政府对殡葬服务和收费项目加强管理。这话似乎年年说,但殡葬业却是年年暴利。显然,中国殡葬业需要以公益来主导的深层次改革,而不是停留在临时性的价格管理上。我以为,殡葬业的公益性与市场化不分,是殡葬业长期暴利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悉,北京已出台了一项公益性墓地管理办法,同时在北京东郊开放了首个公益性墓地——占地300亩的长青园。无疑,开发公益性墓地是殡葬业公益性改革的唯一方向。而殡葬行业市场化改革方向则在于坚决打破行业垄断鼓励行业竞争;同时,需要打破公私利益体结盟,一些民营墓园与国有墓园共同联盟的问题应该及早解决。
民政部称,遏制暴利的第二个办法是“理性消费”。我认为,指望“理性消费”来遏制殡葬暴利是虚幻的,不切实际的。主要原因在于,现实的消费环境难以支撑“理性消费”——“理性消费”的前提是:产品有选择性、成本很透明,同时有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消费者拥有充分的价格谈判权。试问,中国殡葬业目前具备理性消费的前提条件吗?答案似乎十分明了。
殡葬业是一个特殊性行业,殡葬产品也不是一般的商品,消费者不仅不具备价格谈判的权利,更不具备理性消费的情绪。作为监管部门,既要看到消费者的权利弱势,更要体谅到消费者消费时的心情。所以,在消费者消费情绪不好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不能当旁观者,有必要以理性监管来弥补消费者理性不足。
据相关报道,因接受骨灰盒销售商的贿赂,浙江省苍南县殡仪馆主任蔡德顺,副主任黄崇焕、高泉可相继落马;江苏省海门市殡仪馆原馆长倪国祥因犯受贿罪被判刑,据他披露,殡葬产品供应商给殡仪馆发红包,而殡仪馆职工向死者家属收白包。显然,这些腐败成本最终都让消费者来埋单。
可以肯定的是,消费者不是遏制殡葬行业暴利的主力军。“理性消费遏制殡葬暴利”的说法有推卸责任之嫌疑。而解决暴利的钥匙只有一把,即打破体制垄断,让公益的归公益,让市场的归市场。如果一些地方民政部门的官员,继续兼任殡仪馆的馆长,甚至是公墓的经营者;如果殡葬业的管理权、执法权与经营权不分,就必然会形成一个暴利链条。
打破体制垄断、遏制殡葬行业暴利,也离不开《殡葬法》。但是,该法呼吁已久却不见踪影。用法律来清晰界定公益与市场、责任与义务,这才是我们的现实选择。(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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