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费者协会:
可以的呀,而且是别人看不到的,这你放心,这个我们是严格保密的,因为我们工作也有工作的程序,我们只会在背底下跟你说有投诉,你直接上网站上给我解决了就行了,别人是看不见的,网友登进来是看不见的。
记者:
你还是会保护我们的是吧?
安徽省消费者协会:
肯定肯定。
解说:
在各地消委的网站上我们还看到,菏泽市消费者协会去年开展的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中的公告中明确写着,“参加此活动的企业需要缴纳初评、评审、公告、宣传费共2000元”,而在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的网站上,我们更是找到一份来自于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的红头文件,内容是鼓励各个单位参加到诚信、承诺企业联盟活动中来,在文件最后附件中写着这项活动的活动内容,包含着帮助企业在权威媒体宣传,以及解决消费纠纷等服务型的工作内容,并且明确地在宣传费一栏中标出了收费价格,宣传费为每年500、1000元不等,由此可见,无形当中消委已经不单单只行使保障消费者利益的职能,而是积极主动地扮演起了替企业做宣传推广的角色,类似于像“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消费者满意品牌”、“诚信单位”、“诚信联盟”等等这样的金字招牌,自然就成为了消协、消委与企业之间双赢互惠最好桥梁。收了会费的消协消委究竟还能不能理直气壮地为消费者撑腰,在利益面前屏蔽不了的是责任与良知,在拷问消协消委的公信力同时,我们不禁要问,广大消费者权益的保障究竟路在何方?
主持人:
杨先生,我们知道中消协还有各级消协或者协委它的经费都是接受全额财政拨款,在日常工作中,他们反映这笔钱明显不够用,当消协也好、消委也好,他们手里面的钱不够用的时候,怎么去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杨竖昆:
我刚才说了那么一块,实际上消费者协会,国家包括章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它规定了一些合法的收入来源,《消法》已经明确规定,你不许从事经商,办企业等盈利性服务,费用的来源比方说国家的拨款是一部分,接受社会的赞助也应该是一部分。
主持人:
社会赞助包不包括企业的赞助?
杨竖昆:
我觉得应该是包括,主要是单位、个人,企业的赞助还得看什么名义,比方说如果这个企业我赞助了这笔钱,是向公众表明了和我个人利益什么关系都没有的,在现在这种状况下接受了这笔赞助,那么这笔赞助的使用费用接受社会监督的,如果这样透明的话,在现在这个情况下我觉得也是一个渠道。
主持人:
杨先生,按理说,消费者协会应该题中应有之义就是保护消费者利益,但是现在我们发现,刚才在短片里面也反复提到,现在有相当多的消费者协会跟企业之间似乎有了利益关系,但是当消费者协会和企业之间不能够做到绝缘的时候,它怎么来保护我的利益?
杨竖昆:
这个问题是应该讨论的,包括刚才说这个话题,如果你赞助,现在咱们有些企业赞助汶川地震,也不会是因为你赞助这个以后你违法了,就没有人追究了,我觉得是另外一回事。当然,消费者组织按照正常的,应该和企业这些活动,特别是没有利益的,更不能有我赞助了你,你对我的违法就进行保护,这是错误的。
主持人:
刚才贾秘书长反复强调,他们收费不是强迫,那好了,我们的问题就是,你既然不是强迫,企业为什么要给消费者协会交钱,然后成为它的会员,它图什么呢?
杨竖昆:
对,光是你自愿还不行,我为什么要自愿呢?你后面还跟着一个,你说要给我屏蔽信息,你有这一条肯定是不对的。
主持人:
那就是变相强迫。
杨竖昆:
不是变相强迫,你为什么屏蔽呢?是你也有违法行为。
主持人:
所以说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所以有分析说,企业向消费者交钱,它看上的不是消费者协会,而是看到消费者协会背后的工商局。
杨竖昆:
我觉得还没有这个感觉,但是我觉得起码是对消费者协会的公信力,是看好这个了。
主持人:
它希望通过消费者协会达到企业自己的目的。
杨竖昆:
这是肯定的。
主持人:
不是说消费者协会是消费者的娘家吗?怎么现在替别人说话了?
杨竖昆:
对,这个就是咱们现在要讨论的,消费者协会的机制到底怎样取得一个正确的、合法的经费来源。
主持人:
是缺钱的问题导致今天问题的产生吗?
杨竖昆:
应该是这个原因,如果有一个合法的、正常的渠道,像市场经济国家当中那些消费者组织有一个正常的渠道,就会非常好,我觉得讨论这个问题不仅是消费者协会,实际上社会上有很多这样的组织出现这些问题,归根到底都是没有找到一个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找到一个很好的筹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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