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天津三月三十日电 天津蓟县有关部门二十九日晚向外界公布了对蓟县妇幼保健院因院内感染致五名新生儿死亡事件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据《天津日报》报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蓟县有关部门免去王新蓟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撤消其蓟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撤消王连江蓟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蓟县卫生学校副校长、党支部委员职务;免去卢钱蓟县妇幼保健院医务科主任、贾立颖该院新生儿科主任、张建凤该院新生儿科护士长职务。
天津市蓟县妇幼保健院本月十八日到十九日发生新生儿医院内感染事件。有六例重症新生儿相继转往北京儿童医院救治。目前六名患儿中有五名死亡,一名患儿经抢救暂时脱离生命危险。
国家卫生部和天津市政府对事件高度重视,迅速派出卫生部专家组和天津市专家组赶赴该院展开调查,并采样检测。卫生部调查的初步结果认为,这一严重新生儿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是由于新生儿室管理混乱并存在重大医疗缺陷。专家组调查,蓟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病区布局及工作流程完全不符合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要求,不能保证手术安全。
目前,天津卫生系统正按照“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的要求,对所辖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加强质量管理和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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