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建设方面,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弘扬。西藏优秀的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得到大规模的系统收集、整理和出版,大批珍贵文物得到保护。藏语文得到广泛的学习、使用,成为中国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少数民族文字。涌现出一大批题材新颖、民族特色突出、时代气息浓厚的文学艺术作品,极大地丰富和活跃了西藏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独具民族特色的藏医藏药已走向全国和世界。藏族人民的传统风俗习惯包括藏历新年、望果节、雪顿节等传统节庆活动得到很好的保留和继承,形成了在传承中创新、在保护中发展的良好局面。
——在社会建设方面,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旧西藏没有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学校,如今现代教育已经得到广泛普及,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牧民子女实行“三包”(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95.6%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农牧民全部享有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西藏人口由1953年的100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287.05万人,人均寿命由和平解放时的35.5岁提高到现在的67岁。
——在宗教生活方面,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尊重。各宗教、各教派一律平等。国家依法保护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宗教活动,寺庙学经、辩经、晋升学位等传统宗教活动正常举行。国家投入巨额资金对西藏的宗教场所进行保护和修缮。活佛转世这一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充分尊重。目前,全区共有1700多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约4.6万人,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需求依法得到尊重和保护。
五十年伟大实践,半世纪沧桑巨变。事实雄辩地证明,实行民主改革,是顺应历史发展潮流、造福西藏各族人民的伟大变革,是西藏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贫穷走向富裕、从落后走向进步、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必由之路。只有实行民主改革,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能拯救西藏,才能发展西藏,才能繁荣西藏。
同志们、朋友们!
当前,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的西藏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紧抓住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确保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社会稳定,确保各族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建设团结、民主、富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征途上迈出新步伐。这既是对50年西藏发展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必须把握的目标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第一,大力推动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发展是解决西藏所有问题的基础。当前西藏正处于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关心、全国支持、对口援藏”方针不动摇,落实好中央对西藏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建设项目,继续加大对西藏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切实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援藏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青藏铁路的强大辐射作用,发展既有地方特色又有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产业,促进西藏融入全国大市场的步伐。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实施最严格的环境评价制度,保护好雪域高原的碧水蓝天。
第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是事关西藏发展稳定的根本。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不断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使西藏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推广职业技术教育,使适龄青少年都能进学校上学。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着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开展疾病专项防治,促进藏医药继承和创新。认真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工作,在国家经济建设项目中,注意充分吸收当地农牧民参与,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建立农牧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大力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大文化事业投入,推动西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文化需求。
第三,坚决维护西藏社会和谐稳定。保持和谐稳定是西藏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也是西藏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要大力宣传民主改革的伟大意义,巩固民主改革的各项成果,深入开展新西藏、新发展、新变化、新生活思想教育,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人民军队好、各族群众好、伟大祖国好的主旋律。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坚决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稳定和破坏祖国统一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深刻认识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更加珍爱今天和谐稳定的美好生活。
第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西藏是一个地理环境、人文、历史等方面具有很大特殊性的边疆民族地区。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维护西藏各族人民的合法权益,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护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动宗教界努力弘扬教规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发展进步的积极因素,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帮助寺庙和僧尼解决实际困难,广泛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同志们、朋友们!
西藏各族人民在旧西藏曾经饱受苦难,如今,发自内心的热爱欣欣向荣的新西藏,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倍加珍惜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但是,达赖集团置民心于不顾,长期从事分裂祖国、谋求“西藏独立”的活动,企图重拾昔日的“荣耀”。他们美化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把1959年的武装叛乱说成是“和平抗暴”,公然否认并妄图洗刷他们的历史罪恶。他们攻击中央政府的西藏政策,否定西藏民主改革5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诬蔑西藏文化“濒临灭绝”,妄图欺骗舆论、混淆视听。他们把自己装扮成“西藏人民的代言人”,向中央提出“大藏区”、“高度自治”等变相独立、半独立的政治主张,最近又打着遵守中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幌子,提出所谓“为全体藏人获得真正自治的备忘录”,对其分裂主张进行包装,妄图骗取更多的同情和支持,恢复他们在西藏的统治。
历史事实不可改变,时代潮流不可阻挡。无论达赖集团如何伪装和狡辩,无论达赖集团如何煽动和破坏,都无法改变西藏自古是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客观事实,无法抹杀西藏民主改革50年的巨大成就,无法动摇包括藏族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维护国家统一的坚定决心,无法阻挡西藏在祖国大家庭中繁荣发展进步的坚实步伐。
同志们、朋友们!
西藏民主改革的伟大成就已经载入史册,西藏更加辉煌的美好明天需要我们共同创造。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心,锐意进取,为建设团结、民主、富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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