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小小的烟票,却能轻易换到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现金。在浙江省一些地方,赠送烟票取代了现金成为一种新的行贿手段。
价值六七百元一条的软中华,通过一张小小烟票的掩饰和“中介”,只需付给店家每条50元的手续费,持票人就能轻易把所有余款收入个人的腰包。这样的一“送”和一“换”,除了增加一项烟店“变现”的中转环节,其实质跟行贿受贿又有什么两样?所谓的互相“坦然”,不过是各怀鬼胎、各谋其利者的自欺欺人罢了。今天有人能想到“烟票”媚官,明日自然也有人会使出“酒票”傍权,倘若贪心官员无心拒之,那形形色色的“腐败票”,非但不会一扫而光,而且还可能长出一茬又一茬。
个别官员何以常常对金钱孝敬畏畏缩缩,而对改头换面的“糖衣炮弹”欣然笑纳?原因并不复杂,无非觉得这类物品可算“礼尚往来”,即便将来查问起来,有可能区别“定性”,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未尝不可。真的是“腐败钱”别碰、“腐败票”可收吗?哪有这么便宜的事。相关纪检部门明确警示:纪委在查处官员贪腐案时,一直把烟票折合成现金计算。真正有效的,还是要加强使人不屑收、不愿收、不敢收的震慑力,还得需要建立监督防范上的“受贿零容忍”制度,杜绝“腐败票”变相制造腐败。(司马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