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新一轮改革全面启动。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针对当前我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系统部署2009年至2013年法院改革各项措施。
根据纲要,对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困境的受害群众,我国将实行国家救助;对犯有轻罪的少年犯,我国将建“前科消灭制”为少年犯抹人生污点。
裁判文书将上网公布
针对有关推进审判公开和提高司法透明度的改革,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最高法要求除法律规定的不能公开的情形外,能上网的裁判文书尽量上网,即便是社会关注的高官贪腐案件,只要是公开审判,裁判文书就应上网。目前,最高法正在研究更加精细的操作办法。
国家将救助犯罪受害者
纲要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执行救济程序,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对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受害群众,实行国家救助,研究制定人民法院救助细则。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称,将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规范赔偿程序,加强赔偿执行,增强赔偿实效。该负责人透露,相关的改革方案会尽快出台。具体到救助主体、救助程序和标准、与社会救助的关系等细则,都正在研究。
拟建少年犯轻罪记录消灭制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新一轮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纲要》提出,配合有关部门有条件地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明确其条件、期限、程序和法律后果;研究建立老年人犯罪适度从宽处理的司法机制,明确其条件、范围和程序。
“我国经过20多年的努力,对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已经进入了精细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最高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调研。(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