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成了庄严人大会场上的"武侠",这无疑是一种悲哀,因此只对杜仁尧罚款数百元,处罚如此轻描淡写,不但难以起到惩戒作用,也难以服众。
3月25日《东方早报》报道,一年前发生在浙江嵊州人代会期间的“人大常委打人大代表”事件有了处理结果——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杜仁尧因殴打他人被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去年3月19日,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在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杜仁尧突然起身,挥拳打了人大代表黄林朝,小组审议一度中断。
据了解,一桩近千万元的经济纠纷,是杜、黄两人矛盾激化的缘由。实际上,两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而黄林朝虽然是受害者,但他事前也有过砸了杜仁尧在上海的办事机构这样的不理智举动。
如黄林朝所说,在人代会这样一个庄严肃穆的场所,发生人大常委会委员挥拳打代表的事,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是不容轻视的。众所周知,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其所肩负的职责十分重大。显然,身为人大代表,只有具备参政议政能力与必要的法律素养,才能履行好使命。
就人大代表的法律素养来说,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保障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必须首先知法和守法。代表法也明确要求,“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因此,人们不禁要问,一个本该模范遵守法律的人大代表,怎么能干出这样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来呢?
发生如此不堪的事件,根源恐怕还在于,在某些地方,代表的产生过程还有一定的问题。据报道,这两人都是当地非同一般的大老板,杜仁尧是嵊州的纳税大户,黄林朝曾被评为浙江省“十大慈善之星”,就如今某些地方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而言,这两人不想当人大代表恐怕都难。因为在这些地方,人大代表更多地被作为一种荣誉授予作出一定贡献的人,无形中削弱了其本应当承担的神圣职责。比如说杜仁尧是兼职的人大常委会委员,不知道他的主要精力是放在人大这边,还是放在他的生意上。
人大代表成了庄严人大会场上的“武侠”,这无疑是一种悲哀,因此只对杜仁尧罚款数百元,处罚如此轻描淡写,不但难以起到惩戒作用,也难以服众。而这件事给我们更深刻的启示还在于,必须严格人大代表的选举机制,而不是将其作为荣誉与地位的象征授予某些所谓有贡献的人。 (屈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