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撤职如果成了问题官员的一个“强制性假期”,那无疑宣告官员问责制的名存实亡。只有让那些违法滥权或平庸无为的官员尝到不负责任的苦果,才会让更多的官员敬业、谦恭、为大众利益而奔忙。
震惊全国的“6·28瓮安事件”发生大半年后,被撤销职务的原县委书记王勤悄悄地“复出”,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当副局长;影响恶劣的“黑砖窑虐童事件”发生后一年多时间,被撤职的临汾市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早已再次担任该县县长助理一职;触目惊心的安徽阜阳“大头娃娃”事件发生后两年多时间,多名被撤职的官员重履新职。看来,被撤职官员的“休假期”越来越短,复出的速度越来越快。
公务员职业稳定,这是世界各国普遍的现象,然而,这并不意味当官就是捧着“金饭碗”,公务员制度的进口要“严”,出口更要“顺”,官员一旦滥权或失职,就失去了民众信任,此时,以制度之力,要求其立刻下台,回归为“一介布衣身份”理所当然。
然而,在有的地方,一些被问责官员甚至未经必要的程序悄悄地“复出”,这实在是个反常现象。久而久之,给人的印象是:官员只要不触犯刑律,犯下再大的错也不会“下岗”,这无疑是当下最不公平的“潜规则”之一。说是“潜规则”而不是“显制度”,是因为没有任何一项法律和章程规定当官可以当一辈子。
官员被问责免职后还可异地为官,继续捧着“金饭碗”,这恐怕是一些地方官员飞扬跋扈、不负责任的根源之一。一个地方或部门之所以敢违法滥权,该作为时不作为,很重要的原因是不怕砸饭碗,认为出了问题大不了到异地任职就是了,再不济,到国企里掌权,照样前程远大。就像2001年曾在宁波酒店“叫小姐”而掀起轩然大波的南京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朱自强,事后却很快就当上了南京地铁总公司总经理,从一个“金窝窝”跳入另一个“金窝窝”,公众虽感愤懑,也只能无可奈何。
问题官员被高调问责却很快又低调复出,问责如果因此成了官员的一个“强制性假期”,那无疑宣告官员问责制的名存实亡。此时,问责对于其他官员估计难有警示效果,相反,县委书记变身财政局副局长的事例,只会成为恶劣的示范,让一些不良官员更加有恃无恐。而对于公众,问责官员将不会成为说得过去的“交代”,公众只会觉得受到了糊弄、欺骗,官员问责制将一点点失去其在公众心中的公信力。
因此,打造责任政府,让“人人负起责来”,必须下决心砸破官员的“金饭碗”。只有让那些违法滥权或平庸无为的官员尝到不负责任的苦果,才会让更多的官员敬业、谦恭、为大众利益而奔忙,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才有利齿。而为达到此目标,官员问责制需要更进一步明确,凡是被问责官员,是不是要永久离开官位,甚至是不是要清除出公务人员队伍,总之,绝不容忍身有污点的官员拿着纳税人的钱赋闲在家或等待“另有任用”,同时,若有地方政府胆敢做出这种决定,应视为一种包庇行为,对相关负责人严惩不贷。只有如此,官员问责制才能名至实归,约束官员行为,赢得公众的信任。
□白烁(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