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发布《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这也是十七大部署开展新一轮司法改革以来,首个公布具体改革纲要的相关单位。
《纲要》提出,要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受害群众,实行国家救助,研究制定人民法院救助细则。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介绍,“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近期有望出台。
违法过问案件将备案
在本轮司法改革中,最高院牵头实施12项改革任务,并协助实施43项任务,当中涉及公众高度关注的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审判公开制度等内容。
蒋惠岭昨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在维护司法独立方面,本轮司法改革将加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保障机制建设,研究建立对非法干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办案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建立违反法定程序过问案件的备案登记报告制度,加大对不当干预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纪检监察力度,同时完善惩戒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公务、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
追责方案下半年出台
蒋惠岭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也表示,建立对非法干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办案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已成为共识,“目前已经立项,我们正在开始调研和收集资料,今年下半年应该会有一个初步的方案。”但是他也承认,究竟选择何种追究模式,“是追究行政责任还是党纪责任,追究的程序等等这些操作细节,都还需要具体研究,难度很大,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都给我们想想办法。”
- 纲要亮点
刑事审判
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
有望破解“同罪不同刑”;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将出台
本报讯 昨日发布的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明确,将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把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并且研究制定《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这意味着此前理论界热议多年的量刑程序化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我国现行立法并未规定单独的量刑程序,这导致多年来关于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同罪不同刑”的争议始终不绝于耳。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所谓量刑纳入审理程序,是指量刑将相对独立化,“量刑相对独立化之后就有比较大的空间,比如可能会判死刑或者重刑的案件,就专门做一个程序,让控辩审三方在当事人是否有罪轻行为这些方面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辩论,这样更为审慎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