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山西临汾知情人士透露,因“黑砖窑”事件被撤职的临汾市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早已复出并担任该县县长助理一职。据了解,王振俊“复出”的时间相较于曾因“黑砖窑”事件复出的段春霞更早,而且目前仍在“协助”政府分管该县工业、环保等重要领域。(《南方都市报》3月24日)
两年前,山西临汾“黑砖窑”虐工案件曾举国震惊。作为极端恶性事件,山西省对在该案中负有相关责任的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08年3月,因该事件被免职的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段春霞被任命为尧都区区长助理后,在公众的强烈质疑和争议下,尧都区取消该任命。然而,同样是因为这一原因被处分的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竟然“撤职后没过几天”就以县长助理身份进行工作,“复出”得比段春霞还早!
“问题官员”迅速复出的情况并不罕见,日前媒体曾报道,去年9月因发生严重医院感染事件、导致8名新生儿患者死亡的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竟然在事件发生后仅仅5个月,就让当时被处分的护理部主任车文芳“复职”。一时间,舆论哗然。
“问题官员”事后迅速复出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让他们复出的风险很小,只要保持“低调”,公众一般都不会注意。即使媒体曝光,让“问题官员”复出的决策者也不会得到追究。
洪洞县委组织部部长郭景旭表示,“王振俊此前从乡镇上来的,对于工业特别熟悉,这样的官员不用就是浪费人才啊。”王振俊是何等“人才”并不重要,曾经失职,就该付出代价。即使需要重新使用,也须经过法定程序和民意测评。
王振俊的复出,等于在“黑砖窑事件”中没有承担失职之责,其代价无非是从副县长换上一顶“县长助理”的“乌纱帽”。那么,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何在?干部问责机制的严肃性何在?对民心民意的尊重何在?
我们期待着相关部门就这一问题给出一个说法,否则,“问题官员”复出决不会是最后一例。 (狄书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