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4日电 据国务院法制办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称,2008年,法制办共将审查修改的24部行政法规草案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审查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行政法规共30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予以全文公开。
2008年,法制办共收到备案登记的地方性法规429件、地方政府规章617件、部门规章160件,分别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中登载目录或者刊发全文。将有关行政复议工作的法律、法规、答复,行政复议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予以公开。
国务院法制办制定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
《指南》明确了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法制办在政府法制工作中制作、获取,以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记录、保存的,并被列入《目录》的政府信息。《目录》规定了3大类6小类的信息公开情形。3大类包括:已经制定的行政法规和与政府法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情况;申请行政复议须知。6小类包括:行政法规;与政府法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情况;地方政府规章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情况;部门规章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情况;向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条件、受理范围、办理程序、申请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