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明节将至,进入市郊各公墓进行祭扫的人群和车辆将日渐增加,记者昨日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为确保公务员队伍廉洁自律,杜绝公车私用歪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在清明节期间对各单位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用公车扫墓的,将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严厉问责。
昨日市纪委、监察局下发的《关于重申严禁“清明节”将公车用于扫墓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2009年清明节期间严禁将公车用于扫墓、丧葬、接送子女亲属等私人活动,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制定措施、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车,加强对管辖(职责)范围内公车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市纪委、监察局特别强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严禁公车私用作为今年“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清明节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将进行媒体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最严厉的问责。
去年清明节期间,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对公车私用现象进行明查暗访中,曾对9名涉及公车私用的直接责任人以通报批评方式进行问责。今年,市纪委、监察局再次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的各项规定,强化对公务车辆使用人员的教育和监管,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坚决遏制公车私用的不正之风。
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公车管理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对公车的管理,市纪委、监察局今年将继续对全市公务车辆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公车私用行为,将严格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电话:3136664、3134712(记者 李严)(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