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征收三个多月后,山西省承诺今年要撤销104个收费站却依然收费如故。山西省交通厅财务处处长郭全英透露,仅日前由山西全省还贷性二级路收费站向交通厅自报的尚欠贷款总余额,就已达321亿。以这个数字推算,山西撤站需补160多亿元的话,按二三十个省市分派,山西要拿到这个数额,大概需16年。 (3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国内收费公路过多过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收费公路早已赚得盆满钵溢的时候,却一次次看到收费公路“永远还不清债务”的新闻。此次报道更是用数据作出了诠释——山西省小店区的刘家堡汾河大桥收费站,修建时贷款726万元,设站收费6年,至2004年审计时共收1317万元,不过只归还银行贷款30万元,“还贷率”为2.3%。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年限不超过20年,且只能用于还贷以及养护管理支出。然而我国的收费公路却存在着这样一个怪圈——原本有限的“政府还贷公路”日渐热衷于向单纯的“经营性公路”转变,而类似的“变脸”几乎无一例外发生在那些高收益的公路身上。也就是说,如果不经过这种“变脸”,政府原本可以更为轻松地利用收益偿还贷款,甚至是通过“统贷统还”替其他收费公路清理欠债。然而,随着经营权的让渡,此中收益无疑拱手送给了某些公司,而这些经营者在尽可能多地牟取回报的同时,绝口不提何时才能还清贷款这样的话题。
高收益的收费公路竞相“变脸”之后,留给政府更多地是那些无利可图甚至是赔本经营的收费公路。在此基础上,政府如何偿还日渐沉重的贷款?此次报道披露了另外一个细节——变卖或者抵押收费公路,以此换取资金“另起炉灶”。一次次这样的“倒手”之后,收费公路越来越多,偿还债务却因此而愈加遥遥无期。基于“全世界70%收费公路在中国”这样的背景,收费公路“永远还不清债”更像是一个黑色幽默,其中根本原因在于,真正盈利的收费公路几乎被社会资本瓜分殆尽,大兴公路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原本就承担了庞大的债务,随着高收益路段的竞相“变脸”,“统贷统还”的制度预期也化为乌有,长此以往,累累欠债究竟何时才能还清?逐步取消收费站的关键词是“政府还贷性公路”,如果形形色色的收费公路竟然无一例外都是“经营性公路”,结果又将会是怎样?
燃油税已经付诸实施,“逐步有序取消”收费公路依然只是一张画饼。消弭“无休止收费、无止境还债”这样的尴尬,不仅需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降低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同时还有必要加强相应管理、减少以牟取高回报为目的的企业的过多参与。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统贷统还”,对收费公路的经营收益进行合理调配,还原其服务于民的本质,而不至于使民众遭受燃油税与过路费的双重盘剥。(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