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颍上县财政局原局长绳允涉嫌贪污、受贿、行贿案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检查机关指控,绳允在担任颍上县原国税局局长、原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贪污、受贿,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官商勾结贪污220万扶贫资金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花了近一小时,案卷达半米多厚。检方指控,绳允担任颍上县财政局局长期间,伙同商人刘树林贪污危房改造及扶贫资金220余万元,为贪污这些钱,他们又向他人行贿26万余元。同时,绳允虚开报销凭证贪污公款23万余元,受贿86万余元。绳允对检方指控全部承认。
检方指控,2006年下半年,颍上县财政拨专款至该县危房改造资金账户,计划用于颍上县农村中小学图书及书柜采购。绳允与刘树林以四五折进货,以九折与颍上县教育局签订221余万的合同。时任颍上县教育局局长的蔡勇(受贿104万被判刑10年)等人认为书价过高,绳允安排刘树林给蔡勇等人送去钱物,蔡勇同意了。
不久,绳允再次找到蔡勇“再干一票”,按九折签订了191万余元的合同。绳允与刘树林共贪污207万余元。绳允与刘树林共向他们行贿26万余元。
>>虚构项目骗取省财政厅拨款
检察机关指控,绳允为贪污省财政厅扶贫资金,与刘树林计议虚构项目申请立项。
2005年,绳允安排时任颍上县财政局农财股副股长的刘某,以虚构的林业项目及工程数据为刘树林制作项目建议书,然后“没通过正常程序”,直接向省财政厅申请专项资金200万,当年11月,省财政厅审核划拨15万至颍上县财政局扶贫项目用于虚构的林业项目。
2006年1月,绳允签批8万元作为预付款,3月,绳允让其下属未验收就直接签署验收意见,然后又签批出6万元,剩下1万元作为质保金,约定一年后支付。值得一提的是,随着2007年绳允调离财政局,刘树林担心事发,都没敢再申请支付。
>>一手行贿买官一手受贿鬻爵
绳允曾是“先进典型”,但检察机关的指控却掀开了他的另一副面孔:行贿、受贿、索贿。颍上县原县委书记徐波受贿案判决书确认:1999年到2002年,颍上县国税局原局长绳允5个节日共送去2.1万元,如愿调任县财政局局长。
2004年,时任县财政局农税股股长的周某某,为担任农村财政管理局局长,给绳允送去1万元。2005年,周某某被任命为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副局长,2006年春节,周某某为得到局长职务再次送给绳允1万元。职工侯某某、王某某多次向绳允提出晋升要求并行贿,侯某某成为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副局长,王某某成为财政局人教股股长。
>>连干儿子花销也公款买单
绳允贪污公款,其驾驶员王某成为关键人物。据指控,2001年初,绳允安排王某虚开1万元购物发票,报销后供自己开支;绳允还多次安排王某购买衣服、手机、手表等物品,用公款报销,就连赌资也要王某支付后报销。不仅绳允的花销,就连其女儿乃至干儿子的花销都“公款支付”。2006年上半年,绳允安排王某购买2000元购物卡,送给其女儿使用。其干儿子的4170元修车款也给报销了。(傅义 武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