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了多项创新举措,包括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取消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和可视作行政级别的行政待遇等内容。(《南方日报》3月17日)
广州市在国企改革上的举措是不是重大突破,还有待时间检验,但能在这个问题上打破长期的停滞状态,能向前推进一小步,无论是源于市场逼迫、民间压力或者决策者的明智,都是值得肯定的。
取消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让国企回归企业本色、让官员回归商人本色,这早已是上下左右都没有任何异议的共识。为什么?有三个原因。一是政府经商于理不通。企业有了行政级别,就自然赋予了企业负责人相应的行政官员身份和职级,就等于政府间接参与经商赚钱。
二是赋予国企行政级别有碍市场公平竞争。国企行政级别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可我们目前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与公平竞争这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背道而驰。我们知道,目前仍然存在的国有企业,或多或少都以政府做靠山,低价甚至无偿地享有土地资源,优先享受国家贷款,垄断或半垄断了某些国家资源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等。可是,民企却不能拥有这一切,他们一开始就与国有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的地位,导致市场经济难以健康运转。
三是国有企业因有行政级别而效率低下,严重浪费社会资源。改革开放前,企业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民间经商刚一放开,多数国有企业便纷纷倒闭,少数没有倒闭的只能靠行政垄断来生存。为什么?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国企是“玩钱”的行政部门,企业头头们都是官员,他们当然要以升官为主要目的,而决定他们是否升官的不是市场,而是他们的上司。于是,熟悉市场规律的他们乐于听上司的决策,不了解市场的上司也乐于参与企业管理,在此情况下,企业经营的基本法则就被放弃了,各类成本都大大高于民营企业,其效率当然也就低下了。
赋予国有企业行政级别有这么多弊端,可迟迟难以纠正,原因很简单,就是这项改革将影响某些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但我们毕竟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市场会利用自身的逻辑将不合理的东西公开并且激化,让既得利益群体面临更大的风险。广州市政府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们准备拿掉国企的行政级别了,期望其他地方也能及时跟进。(岳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