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昌三月十八日电 (葛嘉 谢丽)近年来,一些官员借公务出国考察之名变相公款出国旅游的事件屡有发生,为从根本上刹住违规考察之风,江西省新近出台管理办法,以规范因公出国(境)行为,今后未列预算的出国考察行为将被禁止。
新近出台的江西省《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今后要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规模,官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将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实行零增长,计划出访总数和经费支出都要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两成以上,从严审核、审批因公出访团组和人员。
江西省财政厅要求,各单位在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时,不得从已明确规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中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也不得因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造成其他经费不足而变相向财政部门申请追加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活动,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下属单位摊派、转嫁费用。
该《办法》对于因公出国(境)审批各环节的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要求,对弄虚作假、挪用其他资金、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的,将追究组团单位和团组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未经经费审核部门认可或超越权限而批准出国(境)的,要追究外事审批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网上流传的江西“新余市公务员公费出国游”事件一度引起广泛关注。该事件导致两名官员被免职,一名官员被责成停职检查。为此,江西省省长吴新雄曾批评有些干部出国考察“不务正业”,在外游山玩水回来还“吹牛皮”,要求严控出国考察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