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两会上,中国移动集团上海公司董事长郑杰等代表联名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法》的议案,提出通过立法手段,适当纠正过分强调以企业盈利为本、以股东利益为重的传统公司法理念,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不能仅以攫取利润作为存在目的,还应当有效增进股东之外的其他社会利益。”郑杰代表如是说。在议案中,他还建议消费者代表和环保代表都可以参加公司董事会,确保监督企业社会责任得到落实。
两会刚刚结束,央视3·15晚会曝光山东移动部分运营商发送垃圾短信广告,每条收6分钱,并采用小区基站的方式发送,每10分钟可发送15000条。济南移动的垃圾短信业务为800元/万条,平均每条8分钱。更为恶劣的是,移动公司还出售用户信息给垃圾短信群发公司。
众所周知,中国移动是中国最赚钱的企业之一,每天赚取的利润达到两个多亿。这样的大型国企,应当“不差钱”,惟独差的是“道德的血液”。郑杰代表的议案,非常及时,非常有针对性,如果不是有先见之明,也一定是对本集团部分企业的缺德行为有所察觉。
倘若郑杰等代表的议案一时不能立项,鉴于中国移动部分企业又如此严重不道德,我建议对议案稍加修改,题目可改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国移动企业行为,制定中国移动企业社会责任自律守则》,在中国移动集团内部先试行。一个议案是否切合实际,可否产生效力,最好是先试验一下。中国移动山东公司充分具备了试验的资质,完全以攫取利润作为存在目的,缺乏企业社会责任,正是郑杰等代表希望通过立法手段加以纠正的对象。根据我的估计,中国移动集团高层肯定会接受我的合理建议,一是郑杰代表本身是集团上海公司董事长,他的双重身份足以让集团高层认同,二是中国移动在事件曝光后,已经明确表示一经查实,将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同时,中国移动一向重视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不仅仅重视从消费者身上攫取最大利润,也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作为中国移动的老用户,我对中国移动的前世今生还是比较了解的。我平均每天至少获得10条以上垃圾短信广告,除了售楼信息、提供假发票、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推销各类保险等五花八门的广告外,还偶有色情暴力内容。看过之后,一删了之,从未深究是否有人卖了我的个人信息。我喜欢凡事从积极意义上考虑,我们广大用户接受了各种垃圾短信广告,既帮助中国移动有了世界第一的业绩,他们的股东可以多分红,高管可以拿高薪,又减少了北京街头的“牛皮癣”广告。“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们的手机不接收,中国移动不发送这些垃圾广告,这些“牛皮癣”或许就会又贴得到处都是了。问题是我们接收了这么多年,中国移动从中攫取了这么多利润,可否每年少收一些通话费?比如说,你们发一条收8分、6分,给我们这些受害人补偿或回扣1分半分的。反正你们的社会责任一时半会儿也难以兑现,倒不如给我们一些“垃圾短信广告接收补偿费”吧。(苏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