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要动真格的。”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认为,所管班子成员出问题,领导应该就地免职。
张文显在自己所管理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人。张文显解释说:“作为省高院的院长,如果我的副职有贪赃枉法的现象,被追究刑事责任,我辞职。如果厅长、处长出现违法乱纪行为,分管副院长自动辞职,不辞职的责令辞职。厅长、处长的下属出现违法犯罪情况,厅长、处长辞职或责令辞职。”
张文显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去年做到零犯罪、零违法、零违纪。目前,这种制度已推广到吉林省各级法院。(记者 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