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北阳新县纪委通报,该县8名村干部虚报冒领救灾款、低保金被查处,3名镇干部因负有连带责任被撤职。
据阳新纪委通报称,原太子镇德夫村党支部书记程某,违反国家有关救助政策规定,在任职期间内先后9次为亲属虚报冒领低保金、救济金合计2.6万余元。
2008年4月,白沙镇兴祖村虚报冰雪灾害后的重建户6户,套取救助款3.1万元,其中原村党支部书记潘某以其儿子名义领款3000元,另挪用灾后重建房屋救助款2.2万元用于其它开支。
2006年元月至2008年12月,该村部分村干部为本人或亲属虚报冒领农村低保金,其中村主任石某冒领2056元,村副主任石某某冒领2458元,村计生专员马某冒领3880元。
大王镇南山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村主任陈某于2008年3月,分别以亲属名义套取灾后重建房屋补助款6000元。
据悉,8名给亲属冒领救灾款、低保金的村干部及负有连带责任的3名镇干部已分别被撤职、免职。其非法所得被全部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