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条卓有成效的防腐反腐途径,这已为国际经验和我们的反腐实践所证明。早在1995年4月,中办、国办就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遗憾的是,时至今日,这个规定依然还停留在“论证”、小范围“试点”的层面上,没有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实质性突破。
显然,不是时机不成熟,而是来自于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太大。全国人大代表、烟台大学王全杰教授所做的调查显示,97%的官员对官员财产公开持反对意见。其实,这也在意料之中,官员公开财产制度触及的是官员个人利益,冲击的是官场生态,打破的是当下官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不可能一帆风顺。
新疆阿勒泰试水领导干部财产申报之初,也曾遭遇很大阻力,有多达七成的官员公开表示反对。尽管如此,当地纪委还是顶住了压力,将这个制度付诸实施。尽管从目前的效果来看,阿勒泰的财产申报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但他们毕竟迈出了艰难而可喜的一步,剩下来的,只是如何在技术层面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问题。
反腐败斗争事关党和国家兴亡成败,关乎民心向背。作为政府官员,每个人都应该从思想上接受财产公开,认识到权利和义务从来都是对等的。阿勒泰的经验证明,任何事情一旦认准了,就要排除干扰,义无反顾地下决心去做,才能破冰前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打的就是官员的“七寸”,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患得患失,瞻前顾后,坐在那儿讨论来讨论去,等到官员们“一致通过”后再开始去做,就为时晚矣。(梅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