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日电 (记者 阮煜琳 刘育英)为遏制与日俱增的贪官外逃,全国政协委员黄少良在此间呼吁,应健全公职人员出入境管理和贪官外逃预警机制,堵住贪官“外逃”门路。
前不久,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的一项统计报告显示,过去十年逃往北美和欧洲等地的中国腐败官员达一万多人,携带出逃款项达六千五百亿元人民币以上。
担任中国侨商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的黄少良委员在今次“两会”期间提出提案,建议堵住贪官“外逃”门路。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官员子女配偶移居海外并申请“绿卡”的报告和备案制度;其次,建立健全以财产申报为主要内容的官员廉政档案制度;第三,认真执行《护照法》和护照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一人持有多本外交、公务和普通护照;第四,加强国际间的情报信息合作,及时掌握腐败分子在国外购置地产、转移资金、申请移民等信息,让贪官外逃难以得逞。
对于难以遏制的职务犯罪,黄少良也开出“药方”,建议实行“行贿黑名单制”,只要一次行贿犯罪记录,将永远纳入“黑名单”,排除其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转让、政府招标采购活动的资格。同时,完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并对受贿人与行贿人共同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