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今天指出,2008年民生方面的立法占了审议法律的比例几乎一半。中新社发 傅丹丹 摄
中新网3月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今天指出,2008年民生方面的立法占了审议法律的比例几乎一半。
信春鹰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是侧重于经济立法,因为有这样的需求,就是要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经过努力之后,现在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上建立了,就立法来说,中国可以和世界上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可以说是基本上完善和健全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民生立法的需求就突出出来了。因为市场经济不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市场经济不能够解决弱势群体保障的问题,不能够解决民生方面的问题。
信春鹰称,从侧重于市场经济立法到侧重民生立法,反映了中国立法重点的一个转变,也反映了中国进入小康社会以后一个强烈的社会需求。
信春鹰举例说,比如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审议了《社会保险法》,在2008年早些时候还通过了修改的《残疾人保障法》。
信春鹰说,2009年将会继续审议《社会保险法》,此外,按照今年的立法计划,《社会救助法》也将在2009年审议,这些都属于很重要的民生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