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以预防腐败,是全国“两会”上的老议题了,仅韩德云代表就已经连续四次提出了同一提案。据韩德云披露,监察部给他的答复是,正在积极研究这件事情,但条件不太成熟,还在等待时机出台该项制度。(《京华时报》3月8日)
在全国政协联组讨论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条件不成熟即指金融实名制等配套措施还不具备,无法保证申报的真实性,怕仓促出台的效果不好。这一担忧当然是容易理解的,如果没有应对虚假申报的措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极有可能流于形式。
不过反过来想,条件不成熟似乎也不应延迟推行该制度。其一,有了金融实名制等配套措施,就可以完全防止虚假的财产申报吗?恐怕未必。其二,对付虚假的申报,最有效的措施并不是事前的预防,而是事后的惩罚。
一名“身正不怕影子斜”的清白官员,是用不着虚假申报财产的;但凡虚假申报者,肯定是无法说明财产的合法来源。所以,即便有了金融实名制等配套措施,那些财产有问题者也会想方设法造假。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对腐败的预防作用,是经过许多国家证实比较有效的反腐败措施。这样有效的制度总是难以推进,时间久了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人们的反腐信心,同时也会让更多的问题官员产生侥幸心理。综合种种情况来看,启动这一制度应该不必担心“条件不成熟”。
有些制度牵涉广泛的公共利益,确实需要谋定而后动;但有些针对特殊群体的约束性制度,却往往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先推行起来再说。具体到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可以说,该制度能够早推行一天,就可以早一天检验效果,早一天发现不足,早一天加以完善。推行早了会产生一些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始终迈不出第一步。
如今,网络等媒体已经十分发达,舆论监督日趋完善,官员虚假财产申报的空间正在缩小。即便某些虚假申报者可能暂时得逞,能够瞒天过海,并不代表这一制度会因某些个案而遭到破坏、流于形式、失去威力。真正有可能破坏这一制度威力的,是对某些暴露出的虚假申报者处置不力,而不是出现虚假申报者这一现象本身。
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可以取信于民,另外,对个别腐败官员们来说,早日推行该制度,也是在挽救干部,免得他们越贪越多,最后多到无法公示的地步。(郭之纯)